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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某某在某某【敏感词】上的讲话-----应该不是假的! [打印本页]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6-5 18:23     标题: 某某在某某【敏感词】上的讲话-----应该不是假的!

本帖最后由 推土机 于 2011-6-9 23:5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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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召开这个大会,是什么意思呢?
       首先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昨天开始我终于又看新闻联播了,本期新闻联播我看到这样一条新闻:国务院针对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问题,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在这个通知的最末,我欣喜地听到了“要切实落实取消就业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的有关规定,防止各类就业歧视,维护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权利”的话,我怀疑我听错了,所以我登录到政府网,果然搜索到这个通知的文稿,并且“要切实落实取消就业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的有关规定,防止各类就业歧视,维护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权利”的字样果然赫然在目,虽然只有区区四十五个字,而且处在最不显眼的位置,那也是可喜可贺的,对不对啊?
      我看到在座的人几乎都笑了,足以说明大家认可了,那么请全体起立!唱《乙肝!乙肝!》!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在这个会场里,除了各大媒体的记者外,大家有一头算一头,都是HBV,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那么我就不客气地再告诉大家一个很坏很坏的消息吧。

      
众所周知从去年开始,卫生部在全国医疗机构推动实行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从档案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劳民伤财的工程。
      主要填写内容:简单的有姓名、住所、电话、身份,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脉搏、是否抽烟、是否喝酒、使用什么厕所、心跳、血常规、尿常规之类......复杂的就更多了,住院记录、就诊记录、体检记录、传染病检查记录、生育记录......不一而足。真不知这些对疾病防控有什么好处?
      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各个指标都会有所不同,年轻时候血压正常,老年了血压高点;以前抽烟,不等于现在也抽;以前瘦,也许现在胖,这些数据终身记录有什么意义?
      全国各地草木皆兵地搞这些无谓的工作、花巨额资金开发系统软件和电脑、档案设备.....这难道不是劳民伤财吗?
      可是为什么卫生部仍然乐此不疲呢?猫腻在这了:
      1、当医院掌握了居民这些信息后,可以更好的使医疗机构实现利益最大化。医院有了居民的健康档案后,可以对建档案的居民任意摆布,医院可以随时让居民去医院消费,因为医院有把疾病进行夸张甚至妖魔化的超强本领,他们有绝对的高招请居民入他们的瓮。
     
2、在视个人隐私权为儿戏的大陆,医院完全不用担心法律,因此,掌握了居民健康档案后的医院,可以把居民的通讯信息、身份信息 ,体检信息 ,疾病信息等等作为一种资源向外界个人或团体进行兜售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深圳每年有10万孕产妇个人信息泄露,这些信息被刻录成光盘,以每张1.2万元的“一口价”公开销售,至今未追查出到底是谁搞的鬼。
    (卫办发[2009]4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电子化的健康档案,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为基础,利用信息系统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的网络化管理,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与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医院管理、新农合等各有关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减少资源重叠和浪费,实现健康信息资源共有共建共用,提高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效率和方便使用健康档案。
      
健康信息资源怎么可以共有共建共用呢?卫生部这样定义,简直就是它妈的开国际玩笑!!
     健康情况尤其是疾病信息,是公民最核心的隐私之一,一旦泄露,对居民的危害极大,这一点卫生部难道他妈的不明白吗?
     电子健康档案与乙肝歧视有什么关系呢?鉴于许多HBV还蒙在鼓里,所以我有必要在这里说道说道。
     就在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颁布之前,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国家基本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健康体检表”中的乙肝表面抗原项目依然赫然在目,对卫生部这一背离科学、有违和谐、极为不公的做法,肝胆相照论坛中的广大网友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和批评,并表示了极大的不满。许多网友注意到,在卫生部发布的《国家基本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健康体检表中并没有甲肝、丙肝、戊肝、艾滋、梅毒等疾病的体检项目。网友质问,为什么卫生部要如此厚此薄彼呢?我们衷心的希望卫生部要厚待艾滋、梅毒等等携带者,也同样要厚待乙肝病毒携带者,千万不要做不公正、不和谐,故意岐视乙肝携带者的事情。名为‘较真’的网友说:“如果卫生部坚持不改正自己不公正的做法,那就一定要向全国人民讲清楚其中的原因,以服人心。
     卫生部的有关同志已意识到健康档案可能会给乙肝携带者带来灾难性打击,但卫生部官员称由于硬件、软件原因暂时无法修改,即使反响再强烈,也要等等两三年后再作调整。
     在中国大陆,乙肝就业歧视、艾滋就业歧视现象极其严重,北京一家公益机构就乙肝就业歧视问题对五百多家国有企业开展调查,调查显示,90%的企业表示不接受乙肝携带者入职,存在乙肝歧视的企业为了规避国家相关政策,完全可以利用卫生部推行的健康档案,在健康信息资源共有共建共用的外衣掩护下,将乙肝歧视进行到底。因此一旦某个人被公开为上述疾病,他在社会中将寸步难行,甚至无立锥之地。疾病信息的泄露对幼儿入托少年入学同样危害极大,甚至严重影响家庭和睦,如陕西省有个幼儿园通过医院得知一个幼儿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于是无知的幼儿园工作人员又将这信息跟其他幼儿的家长说了,其他幼儿的家长便发网帖,“号召”孤立“乙肝宝贝”。甘肃有一女青年在分娩时,医院竟对其进行了乙肝检测,并不负责任地将女青年携带乙肝病毒的信息泄露给女青年的丈夫和丈夫的父母,该女青年分娩完后即被无知的丈夫赶出家门,结果导致女青年因绝望而自杀的惨剧。近日成都一女士怀孕不到八个月在成都锦江妇产科院做检查被查出乙肝,其婆家获知坚决要求该女士引产,该女士无奈只得引产,引产后仅四天,其丈夫就提出离婚。     
      以下摘录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政府有关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触目惊心的红头文件: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既往居民健康数据库的导入,并完成20万居民乙肝感染指标和电子健康档案录入,2011年5月底完成50万居民乙肝感染指标和电子健康档案录入。
     如果把山东寿光的做法在全国推广开来,那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尤其是对刚入职及等待入职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们来说将是一场极其惨烈的灾难。然而很不幸,就在5月29日,卫生部召开了2011年全国卫生统计和信息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孟群大言不惭:“加快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今年医改提出的一个目标。今年卫生部门将启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各地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年内为全国50%左右的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因此我要说,现在恶狼真的来了!难道你还不相信吗?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本不是惠民,而是彻头彻尾的害民!我们没有理由让这样害人的电子健康档案存在下去,我们没有理由任由卫生部出尔反尔,我们更没有理由任由卫生部摆布、宰割!
      如果你是老头,你可以不再过问;
      如果你是大学生,对你的影响自然明白;
      如果你是年轻人,后面的路还很长,怎么有些人明明知道危险,却懒得借他人之力?
      我们是合法维权,合法诉求,违法的事情咱们不做,如果你害怕熟人看到,你可以寄平信。
      为什么现在的有些年轻人要火烧眉毛了才知道着急?到时候,你急也没用。
      你一个平民百姓。即使你一个人寄上一百封信,也不如来自四面八方的民意!
      所以在一个壕子里的HBV们一定要紧急行动起来,即使是上刀山下火海,也一定要让卫生部这狗日的尽快低下它的脑袋来!因为不及时地把乙肝检测项目从健康档案中剔除,那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就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女士们,先生们,我的讲话完了!
     谢谢大家!散会!












作者: 青衣一介    时间: 2011-6-5 19:21

好消息,顶起!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6-5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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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6-5 23:17

呵呵,机长果然名不虚传~~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6-5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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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捧场
作者: yumsion    时间: 2011-6-6 11:44

向非暴力抵抗的战友问好
作者: 江南诗话    时间: 2011-6-7 21:56

真的是很让人担心,利益,利益,有权利的都在维护既得利益!
作者: awais    时间: 2011-6-9 15:15

强烈抗议医院  幼儿园 对我们和 我们下一代 的歧视  ,该怎么有力的回击他们呢!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6-9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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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们现有的条件,只有给中央领导寄信,抗议卫生部在健康档案中设乙肝检查项目的无道行径。

作者: 123456789z    时间: 2011-6-9 22:26

给中央领导寄信,抗议卫生部在健康档案中设乙肝检查项目的无道行径。

这个星期一定要寄3封信。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6-9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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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捧场
作者: 凌云壮志    时间: 2011-6-9 23:52

是应该自觉行动起来了
作者: 关东浪人    时间: 2011-6-11 11:58

形势确实越来越严峻了。
作者: 邈远    时间: 2011-6-11 12:03

顶一个,支持,下午去买信签纸和信封回来!
还有个问题,我觉得国家其实按照文件强有力地执行就好了,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大小会和文件上反复强调呢?这样反而更有“狼来了”的感觉。
作者: Anonymous_1986    时间: 2011-6-13 21:09

卫生部,没良心。
作者: Ronnie1    时间: 2011-6-13 22:03

顶起,说的很对,关系切身利益,不反抗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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