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一句话乙肝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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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人
时间:
2011-6-3 20:18
标题:
一句话乙肝知识:
本帖最后由 黑人 于 2011-6-4 17:34 编辑
ALT(谷丙转氨酶)轻微超标(不超过两倍参考值上限),不属于“肝功异常”。
ALT偶尔明显升高(严重超标除外),不必急于抗病毒,观察3-6个月可能自然转阴。
定期体检3-6个月就行,只做肝功、B超足够,DNA和两对半偶尔做一次,特殊情况听医生的。
定量指标的变化,需要连续定期检查几次,前后对比才有意义,偶尔一次的变化无法说明问题。
“大三阳”病毒复制量大不是决定治疗的主要因素,肝功能正常,就无需治疗,
“小三阳”如DNA阳性,肝功正常也需要考虑治疗。
“小三阳”DNA在10的3次方上下波动100倍都是正常的误差,没有实际意义。
B超报告上写“弥漫性肝炎/弥漫性改变”实际上是正常的意思。
B超不能确诊“早期肝硬化”、“肝纤维化”。
“肝穿”不可怕,它是确诊“早期肝硬化”、“肝纤维化”的金标准,但如非治疗需要没必要做。
“保肝药”是针对肝功明显异常的病人配合抗病毒治疗使用,只保肝不抗病毒是错误的,肝功正常无须保肝。
已确诊为慢性乙型肝炎病人暂不治疗并不会迅速“恶化”, 但长期不治疗只“保肝”会增加未来发生肝硬化肝癌的风险。
乙肝没有特效药,表面抗原转阴很难,想通过药物拿“金牌”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大部分人终身携带乙肝病毒安然无恙,所谓“乙肝-肝癌-肝硬化”是药商故意夸大其词,吓唬你吃药的!
携带乙肝病毒不影响生育,乙肝不遗传。
乙肝母婴阻断技术可以成功阻断90%以上的母婴感染。
乙肝母婴阻断是针对乙肝妈妈而言,父亲是乙肝母亲不是,小孩不需要阻断。
2009年7月24日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取消了对乙肝从事食品行业的限制,乙肝感染者可以办“健康证”。见
2004年周一超事件之后,公务员体检标准取消了乙肝标志物检测。
乙肝主要通过血液接触传播,日常接触不传染乙肝,要想家人绝对安全,注射疫苗是上策。
乙肝的“性传播”其实是在性乱和吸毒人群中多,正常夫妻之间感染乙肝的很少。
和乙肝有关的广告都是骗人的。
作者:
kathy814
时间:
2011-6-4 12:38
作者:
liutao19810441
时间:
2011-6-17 13:19
小三阳”DNA在10的3次方上下波动100倍都是正常的误差,没有实际意义 看不懂难道病毒量1000和10万都一样吗?!
作者:
坚强懦弱
时间:
2011-12-2 18:14
liutao19810441 发表于 2011-6-17 13:19
小三阳”DNA在10的3次方上下波动100倍都是正常的误差,没有实际意义 看不懂难道病毒量1000和10万都一样吗? ...
我想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小三阳 HBV DNA定量在阳性的范围内波动100倍是正常误差,没有实际意义!
不知道黑大哥同意我的看法不知道,若不准确,黑大哥请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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