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我给敬爱的总理提建议[今天寄出两封信!!!} [打印本页]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6-3 10:20     标题: 我给敬爱的总理提建议[今天寄出两封信!!!}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9:07 编辑

尊敬温家宝总理:您好!
在您的正确领导下,中国大陆乙肝携带者受歧视状况日益改观。首先,向您表示感谢。但是我国社会上乙肝检测泛滥的现实依然催生膨胀着公众的乙肝恐惧。
法邦网载文指出:“乙肝歧视就像一根鞭子,狠狠的抽打着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心。乙肝病毒携带者顶着乙肝的帽子左右碰壁,无情的被剥夺了工作的权利。甚至中国超一流的清华大学的热门专业毕业生都因携带乙肝而无法获得工作。”(2011年05月30日 11:21 法邦网)
现在,卫生部要求建立健康档案时将乙肝等的检测列入筛查范围。我认为这样做是不妥的。一旦付诸实施,必将在社会上进一步掀起人们对乙肝的恐惧。会给乙肝携带者等病原携带者带来极大的伤害。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授权医疗机构对社会人群从多种传染病中单独挑选乙肝进行普遍筛查,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这种筛查可以为整个社会带来实质上的益处。多年来,中国大陆的乙肝歧视现象证明:滥查乙肝,实际上已经对我国的乙肝歧视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形成了世所罕见的乙肝歧视。卫生部作为政府部门,采取的每一个举措,在社会上都将起到灯塔和指向标的作用。把乙肝检测从几十种传染病中挑出来,强行列入健康档案进行检测,并将检验结果强行记录在案,将会向社会发出一个强烈的乙肝恐怖信号,将会导致中国乙肝携带者面临更大的困境。
动辄就检测乙肝标志物的做法,已经使我国社会上存在着:“乙肝肯定容易在工作场合传播,不然何必下这么大的力气把他们挖出来”的妖魔化误解,中国大陆乙肝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所遭遇的这一切是不公正,不科学,不人道的。
中国疾控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强曾指出:“体检中如果发现肝功能检测指标结果异常,则可以反映出被检测者目前的身体状况可能不够健康,能否承受相应的工作、学习,用工、招生单位应征求医生意见。“假设肝功能相关指标超过正常值上限的两倍了,那他肯定是病人,治病都来不及,哪会先去上班?若体检者发现自己肝功能结果异常,再追根溯源,看是因乙肝感染所致还是其他疾病导致,这比检测乙肝指标更有实际意义。”
解放军302医院中西医结合肝病科主任刘士敬认为,我国现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大约56%是在入学、就业等常规体检过程中被发现的。据了解,目前从小孩入托到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入学,招工、参军、就业、出国等,都要检查乙肝。很多专家认为这本身就是对乙肝的过度戒备,如果真正将乙肝病毒携带者和健康人群一视同仁,很难解释为什么要如此频繁检查乙肝病毒指标。这是一个错误的陋习,也是滋生乙肝歧视的根源[健康报 2009-08-05 ];
人民政协报指出:在我国,各种各样的体格检查都在不厌其烦地化验乙肝病毒指标,尤其是录用人员的体检必查乙肝项目,这是导致乙肝歧视的元凶和手段。[2009年08月05日 《人民政协报》];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乙肝歧视”的消亡只是时间问题。但对于数量很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言,通过取消“无关体检”来避免歧视,诉求又是那样的迫切。及时回应百姓呼声,是现代政府的重要功课,既体现着对公民合法权益的珍视,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2009年08月05日 人民日报 ]
广东电力一局医院偷查乙肝的事件证明:我国医院及医务人员的遵纪守法素质亟待提高。在这个大背景下,不可能保证每一位医务工作者都能严守公民的健康隐私。筛查乙肝的信息一旦有人泄露,将给乙肝携带者等病原携带者的交友、婚恋、入学和就业等等带来严重的侵权后果。
尊敬的总理:中国的乙肝携带者日夜盼望着卫生部也能在这个问题上与世界接轨。制止滥查乙肝病毒标志物的做法,停止向社会发出乙肝歧视的信号。世界各国的经验已经证明,民众科学地认识乙肝,杜绝乙肝歧视,政府的硬性法律、法规是基础,具有指导性作用。请您督促卫生部遵循公平,科学原则,按国际通行做法对待乙肝携带者。请卫生部在采取筛查乙肝措施时能考虑到乙肝歧视这个问题,从健康档案中删除乙肝筛查项目,从健康档案中剔除乙肝信息记录。以避免中国大陆的乙肝歧视再现高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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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6-3 10:22

本帖最后由 1960215 于 2011-6-7 07:33 编辑

[attach]221912[/attach]
在论坛空喊支持!顶!无用。
今天寄出两封信!一个挂号,一个平信。
不争取保护我们的隐私,在这里一位空谈。有用吗!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6-3 10:22

在论坛上啰嗦无用,能把声音送上去吗?
作者: tear医学生    时间: 2011-6-3 12:55

加油!
作者: tear医学生    时间: 2011-6-3 12:55

加油!
作者: 唐伯虎点蚊香    时间: 2011-6-3 14:11

支持,空喊无用!!!!!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6-3 14:18

顶了~~
作者: 想得那么美    时间: 2011-6-3 15:48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1-6-3 15:57

本帖最后由 areuok 于 2011-6-3 16:04 编辑

能不能不要像跟你的主子说话那样写信?你把声音送给了谁?你睡醒了没有?不看一段时间的粤语节目不会死,为什么捍卫粤语的人们在亚运会前夕仍然坚持走出来“散步”?人家有没有像我们这样那么多理论?有没有像我们这样无法不守?有没有像我们这样卑躬屈膝?我看呐,HBV人太多秀才跟尸体,所以落得今日这个地步,看到HBV人,除了默哀,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作者: hwgl    时间: 2011-6-3 16:04

请你自己做出一个榜样来看看!如果你自己的维权主意连你自己都不愿意付诸行动,这个主意有价值吗?
作者: hwgl    时间: 2011-6-3 16:05

请你自己做出一个榜样来看看!如果你自己的维权主意连你自己都不愿意付诸行动,这个主意有价值吗?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1-6-3 16:17

这里是公共场所,请你谨言慎行。
作者: hwgl    时间: 2011-6-3 16:21

回复 areuok 的帖子

你连这种光明正大的话都要“谨言”,你的主意还有出路吗?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1-6-3 16:26

对,这个主意没出路,你们的游戏有出路,尽情地玩吧。你最好将你的所有都光明正大。
作者: hwgl    时间: 2011-6-3 16:37

本帖最后由 hwgl 于 2011-6-3 16:38 编辑

回复 areuok 的帖子

你认为愿意套钱寄信的都是傻子,可是你自己也不愿意干那些"聪明"事,何必要去寄希望与他人!记住,爱惜别人要如同自己!
这里的人 智力都差不多,如果一个人企图去鼓励别人做那些自己不愿意作的事情,别人会一目了然!





作者: 黄铮    时间: 2011-6-3 20:02

敬佩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1-6-3 21:38

大家都行动起来,才有效果!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6-3 21:59

这个必须顶。
作者: 石头水    时间: 2011-6-3 23:23

支持每个人寄一封信出去   效果肯定不差
作者: 你是人吗?    时间: 2011-6-4 10: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1-6-5 11:50

本帖最后由 areuok 于 2011-6-5 11:53 编辑

唉…………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1-6-5 11:52     标题: 标题

回复 hwgl 的帖子

掏钱寄信维权才聪明呢,我所说的方法是笨办法,费力不讨好,只是事到如今,被逼得没办法了。你怎知我所说的事我不愿干?不用你提醒,博爱的精神我与生俱来。最后一句话是你误会了,你误以为我跟你一样卑鄙。
作者: hwgl    时间: 2011-6-5 12:40

本帖最后由 hwgl 于 2011-6-5 13:04 编辑
areuok 发表于 2011-6-5 11:52
回复 hwgl 的帖子

掏钱寄信维权才聪明呢,我所说的方法是笨办法,费力不讨好,只是事到如今,被逼得没办法 ...


理屈词穷,开始骂人了,,,,
请你按照你自己的思路去做自己的实事,请你停止对与你不同的人的攻击!你不感觉在这里骂人很无趣吗!

作者: 马太效应    时间: 2011-6-5 12:58

不要理areuok,有些东西根本不懂事
作者: m8878678    时间: 2011-6-5 14: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邪恶孵化器    时间: 2011-6-5 15:28

越辩越清楚,只是我们大家连辩论的机会都没有。
作者: lonelyguy    时间: 2011-6-6 07: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wgl    时间: 2011-6-7 07:30

回复 lonelyguy 的帖子

依照你的逻辑,我们只有坐以待毙了!别忘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就是我们大量寄信的结果!
你的话只有两个结果:1,寄信无用,大家都不要参加。2,我们都等这天上掉馅饼吧,
你这种做法与你的2004老会员身份不符!令人汗颜!

作者: 狗蛋    时间: 2011-6-7 11:55

很好,加油
作者: lovemy    时间: 2011-6-7 12:03

寄信了
作者: lonelyguy    时间: 2011-6-11 07: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wgl    时间: 2011-6-11 11:54

本帖最后由 hwgl 于 2011-6-11 11:56 编辑

回复 lonelyguy 的帖子

祝贺你这个聪明人为自己又省下了几元邮票钱!
你有点弱智!


作者: lonelyguy    时间: 2011-6-11 16: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eyoue    时间: 2011-6-12 11:32

支持是必需的
作者: nph440    时间: 2011-6-20 07:51

支持楼主,行动后发照片~
作者: 凡人流浪    时间: 2011-7-22 11:17

一定支持!  行动在后!
作者: dewu001    时间: 2011-11-3 11:49

很好 会有作用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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