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学习郝劲松对付铁道部部长一样!对陈部长 [打印本页]

作者: 微风言语    时间: 2011-5-28 13:13     标题: 学习郝劲松对付铁道部部长一样!对陈部长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7:01 编辑

2006年4月27日,因买到涨价的火车票,郝劲松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铁道部2006年春运涨价不开听证会程序违法;
  2006年5月9日,北京市一中院书面裁定不予立案,郝劲松随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9月11日,北京市高级法院撤销北京市一中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指令一中院立案受理;
  2006年10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12月1日判决郝劲松败诉,12月7日,郝劲松上诉;
  2006年12月27日,铁道部发言人宣布,2007年春运涨价幅度将在1月中下旬公布,此时北京高院二审尚未开庭;
  2007年1月7日,郝劲松在最高检旗下的《检察日报》发表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要求彻底停止春运涨价;
  2007年1月9日,铁道部官员向《京华时报》表示,铁道部不会因为郝劲松写信而改变原先的计划;
  2007年1月10日上午11点,铁道部发言人突然宣布,实行了14年的春运火车票涨价制度废除,今后不再涨价。
这还是可以学习 的。这个很具有针对性!




(6.合.彩).足球.篮球...各类投注开户下注

第一投注.现金网:招代理年薪10万以上:6668.cc
作者: 一字    时间: 2011-5-28 15:51

如果有专业的法律人士支持,可以考虑这个路子。就起诉卫生部。可以搞乙人大签名。益仁平不是有律师吗?但不知他们是否愿意这样做。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5-28 16:33

绝对值得借鉴。
作者: 撒加    时间: 2011-5-28 16:36

组织专业人员从法律制度上下手确实是个好的思路
作者: 不抛弃,不放弃    时间: 2011-5-28 16:43

支持,我们想到了一块,
希望有公益机构出面,大家共同商讨!
现在是个比较好的机会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5-28 17:23

很好的设想!
作者: 陈虹虹    时间: 2011-5-28 17:41

同意,再不搏一搏就真完蛋了
作者: 青衣一介    时间: 2011-5-28 19:19

先礼后兵,我们这么多人得了乙肝,难道不是政府卫生部门不作为?现在权利也不保障,应该给个说法。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1-5-28 21:28


作者: stlx    时间: 2011-5-28 22:21

:c-61:
作者: 并不和谐    时间: 2011-5-28 22:55

这想法好啊,更何况他是一个人,我们这么多战友
作者: 并不和谐    时间: 2011-5-28 22:55

这想法好啊,更何况他是一个人,我们这么多战友
作者: tear医学生    时间: 2011-5-28 23:30

可是由谁敢站出来去起诉
作者: tear医学生    时间: 2011-5-28 23:30

可是由谁敢站出来去起诉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5-28 23:34

本帖最后由 推土机 于 2011-5-29 00:02 编辑

联名上书国务院,建言陈猪滚蛋,理由:其人在任期间,开胸验肺、剖腹自医、天价医药、偷查乙肝等不和谐的现象时时发生;卫生部违反国家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精神,在有联名建言反对的情况下坚持己见推行劳民伤财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在其中保留违背人道的查乙肝项目,故意激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
作者: 微风言语    时间: 2011-5-28 23:38

可不可以找下郝劲松了
作者: 微风言语    时间: 2011-5-28 23:40

现在刘志军已下课,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5-28 23:46

回复 推土机 的帖子

应该联名“猪猪”!其罪恶斑斑,不务正业,破坏和谐,与人们背道而驰,留“猪”何用~~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5-29 00:02

回复 家园桥H 的帖子

“猪”明明病入膏肓,可惜我们却搞不起来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5-29 00:09

本帖最后由 推土机 于 2011-5-29 00:11 编辑

建议这几天大家搜搜陈竺在任期间出现的医疗事件,一条条集中起来,然后列个表,发布到强国论坛、名谭社区、凤凰论坛、猫扑论坛,天涯社区、凯迪网上去。
作者: 微风言语    时间: 2011-5-29 00:11

回复 tear医学生 的帖子

闯哥,可以的!全力钱全面钱力支持!!!!!!

作者: 微风言语    时间: 2011-5-29 00:13

回复 推土机 的帖子

这个相当重要!
作者: huangyh    时间: 2011-5-29 09:58

支持!
应该起诉卫生部
记得日本就因为当初的医疗简陋,重复使用针管使很多人感染乙肝而被起诉!
作者: gjdw007    时间: 2011-5-29 15:42


作者: 微风言语    时间: 2011-5-29 16:35

公车上书!!!!!!
作者: 不抛弃,不放弃    时间: 2011-5-29 22:38

我觉得这个事情,我们还是不要扯的太宽,证据不集中,更加难以立案
针对我们这次居民健康档案就行
作者: 微风言语    时间: 2011-5-31 13:18

回复 不抛弃,不放弃 的帖子

看来你还是不敢乱来!
作者: 不抛弃,不放弃    时间: 2011-5-31 14:10

回复 微风言语 的帖子

这和乱来是两会事,
我们要的是提起诉讼,要有确切的证据。
如果乱来的话,法院根本不会受理,还会扣一个
“造谣”帽子,就前功尽弃了!

作者: tktktk    时间: 2011-5-31 16:11

大家不能再像羔羊一样任人宰割了   乙肝携带者应该紧密团结起来一致行动   迫使卫生部删除《居民健康档案》中不合法的乙肝项目   不然携带者在以后的日子里就甭想人一样生活
作者: QQ371427934    时间: 2011-5-31 17:39

顶33
作者: 微风言语    时间: 2011-6-3 00:43

回复 不抛弃,不放弃 的帖子

呵呵,也是哈,这个社会,有的东西必须乱来!不然机会就少的。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