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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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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与庄共舞
时间:
2011-5-23 10:30
标题:
民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要让我们的孩子明白——
民主,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通俗地说,是一种管理国家的方式。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或者说政府形式),民主的核心程序是通过人民的选举(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领导人;同时,人民能够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参与国家的决策。而这正是民主制度与专制制度的根本对立之处。
但是,民主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制度,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当然,后者是前者意义上的扩展与引申。这是对民主更为深刻的理解。将民主看作一种个人的生活方式,即认为民主不只是一种形式或者说外在的东西,而是一种内在的修养。
这种内在的修养体现于日常生活和与人交往的过程中:相信人性的潜能;相信每个人不分种族、肤色、性别、家庭背景、经济水平,其天性中都蕴含着发展的无限可能性;相信日常生活与工作中,人与人之间是能够和睦相处能够真诚合作的。民主的生活方式,意味着自由、平等、尊重、多元、宽容、妥协、协商、和平等观念浸透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体现于生活的每一个细节。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民主和作为政治制度的民主不是割裂的,更不是对立的,而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民主的政治制度需要社会土壤,这“土壤”便是民主的生活方式;同样,民主的生活方式需要制度保障,这个保障制度便是民主的政治制度。
民主的政治制度与民主的生活方式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政治体制与国民素质的关系,所谓“有几流的人民就有几流的政府”。没有民主的道德基础,所谓民主制度不过是空中楼阁而已。
……
以上这些民主常识,都应该让学生了解,但决不应该是通过说教抽象地灌输给他们,而是通过日常班级生活的点点滴滴,引导孩子们在实践中去体验。
如果要我通俗地表述我对民主教育的理解,我会说,民主教育的的核心是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爱因斯坦说:“我的政治理想是民主。让每一个人都作为个人而受到尊敬。”阿克顿说,民主的实质,就是“像尊重自己的权利一样尊重他人的权利”。如果说民主政治,是对每一个人政治权利的尊重,那么民主教育,则是对每一个学生各种权利和精神世界的尊重——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情感、尊重学生的思想、尊重学生的个性、尊重学生的差异、尊重学生的人权、尊重学生的创造力……当然,与此同时,教会学生尊重他人。
这里的“教会”,依然是一种师生共同的生活体验。我曾读到一个令我感动的故事,说的是一个小学教师引导她的孩子们进行的一次投票——
在学校一年一度的广播操比赛中,张彦老师所带的班级总能得第一名。但今年是一年级,经过艰苦的训练后,有两名学生始终不能与全班协调。张老师知道,其中一人是先天性尾骨脱节,另一人性格极其内向,动作协调性很差。前者忙得满头是汗也无济于事,后者一紧张动作便颠三倒四。根据规则,每班可有5%的学生因特殊原因不参加比赛,换句话说,他俩可以不参加比赛。眼看比赛只有两天了,一次训练结束,张老师找他俩谈话。话题从“热爱集体、为集体作贡献、珍惜荣誉”开始,但张老师预设的内容还未展开,一个孩子便怯生生地说:“老师,请让我参加好吗?我一定会加油练的。”另一个孩子也小声附和道:“老师,求求你了!”张老师顿时哽住了,稚嫩的童声在提醒着老师,真挚的童心不能因为任何理由而受到伤害。在随后的一次班队活动中,张老师组织全班同学讨论他们参加与否的问题,经过引导,全班同学投票同意了那两个同学的请求。比赛那天,全班同学一个不少地走上了赛场。比赛结果该班没有拿到第一名,但没有一名同学责怪那两个同学丢了班级的“面子”。活动总结时,张老师对孩子们说:“我们全班同学都尽了力,大家都能团结友爱,这比第一名的成绩更重要。”
我非常钦佩张彦老师对班上每一个学生的爱心;更可贵的是,他用自己的这颗爱心唤醒了全班学生的爱心,那两名学生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来自老师的尊重,更有来自全班同学的尊重,来自集体的尊重。通过这件事,全班学生都受了一次生动的平等意识的教育。但是,如果我们继续往深处思考:这件事中这两名学生所受到的尊重,不应该仅仅是来自教师主观的“爱心”,而首先应该是他们所享受的权利使然——任何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享受集体生活和集体荣誉,而且这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要让我们的学生意识到:同在蓝天下,都是大写的人!人与人之间的智力、才能、学习成绩、性格特点、家庭经济情况等等存在着客观差别,甚至每一个人都有着弱点和缺点,但每个人的尊严和权利都是不容侵犯的,不管用什么名义或用什么方式,都不能损害任何一个人的尊严,都不能剥夺任何一个人的权利!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今天的教师如何对待学生,明天的学生就会如何去对待他人。
未成年的孩子不是不能投票,关键是教师如何引导以及是否能够赋予投票形式以真正的民主内涵?而这又取决于教师民主素养的高低。雷梦佳因投票而被排斥在集体之外最终走上了绝路,两个身体有先天缺陷的孩子却因投票而昂着头走上了赛场——这两次投票,谁更符合民主的真义?不言而喻。
作者:
与庄共舞
时间:
2011-5-23 10:30
民主的政治制度与民主的生活方式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政治体制与国民素质的关系,所谓“有几流的人民就有几流的政府”。没有民主的道德基础,所谓民主制度不过是空中楼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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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庄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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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10:31
同在蓝天下,都是大写的人!人与人之间的智力、才能、学习成绩、性格特点、家庭经济情况等等存在着客观差别,甚至每一个人都有着弱点和缺点,但每个人的尊严和权利都是不容侵犯的,不管用什么名义或用什么方式,都不能损害任何一个人的尊严,都不能剥夺任何一个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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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庄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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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10:42
4月6日,河南洛阳孟津西霞院初级中学初一学生雷梦佳,与同年级其他班另一个女同学打架。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民主投票”,决定是让雷梦佳留下学习还是请家长将其带走。结果大部分同学投票将雷梦佳带走。4月7日,雷梦佳在学校附近黄河渠边投水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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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庄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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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10:43
“民主”在人类历史上的首次出现是在古希腊,典型的如雅典。这最初的“民主”有两个特点;一是全民(即全体公民,没有公民权的奴隶自不包含在内)参与。为了保证每一个公民都有平等地管理国家的机会,雅典的决策机构和官员干脆不是由投票选出,而是抽签决定;二是重大问题上(包括法庭审判)的少数服从多数。臭名昭著的雅典民主审判苏格拉底的案件给我们提供了“民主”转化“专制”的经典模本。雅典民主法庭的体制特征是“一切由人民的多数说了算”。当时没有专业的法官,没有专业的律师,甚至没有可供裁量的法律条文,只是由公民(抽签)组成的民众法庭来进行审判。当时苏格拉底被控的罪名是“引进外邦神,腐化年轻人”,根据庭审的记录看,有281人说他有罪,220人说他没有罪;361人判他死刑,140人反对,最后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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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庄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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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10:43
“苏格拉底之死”和两千多年后的“雷梦佳之死”,皆由“民主程序”促成,民主权力都绕过了人的基本权利。在苏格拉底那里是公民自由思想的权利以及即使犯了罪也应该公正地接受法律惩罚的权利;在雷梦佳那里,则是女中学生雷梦佳在学校里接受教育的权利,这样的基本权利非但不可以拿来“民主投票”,这样的权利恰恰是民主的前提。还有,给苏格拉底和雷梦佳进行“罪行”裁量的标准都不是现在的法律条文,而完全靠民主投票者的“口含天宪”。由一个人(独裁者)“口含天宪”和很多人(民主)“口含天宪”并无二致,并不改变“口含天宪”本身的专制性质。“苏格拉底之死”和“雷梦佳之死”或会让我们明白:民主并不自动产生公平与正义,也并不自动产生对个体自由与权利的保障。民主同样是一种需要制衡的力量,没有像法律这样的外围力量严格规定民主的程序、严格明确民主的决策与行动的界限,民主就会转化为“专制”。“民主的专制”由于披上了神圣的“公共”的外衣,比“独裁的专制”更易占领道德的高地,更易混淆视听,因此,危害也许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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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庄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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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10:43
民主是个好东西,要紧的是,以宪政、法治为基础和前提的民主才会是好东西,否则,它就有可能变成坏东西!还是那句话,民主并不自动产生公平与公正,也并不自动提供个体自由与权利的保障,只有依靠宪政和法治这样的外围力量的制衡,才能把民主的洪流约束在理性、良知、文明的堤坝之内,使其不致溃决而伤人。
“雷梦佳事件”让我们看到,我们对民主的理解原来何其浅薄,几乎还停留在前现代的野蛮阶段。较之鲁迅他们所处身的晚清,一百多年后,我们对民主的认识反而落后了,远远未达到晚清知识人的水平!于是记起鲁迅的话:“仿佛时间的流逝,独与我们中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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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庄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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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10:49
民主并不自动产生公平与正义,也并不自动产生对个体自由与权利的保障。民主同样是一种需要制衡的力量,没有像法律这样的外围力量严格规定民主的程序、严格明确民主的决策与行动的界限,民主就会转化为“专制”。“民主的专制”由于披上了神圣的“公共”的外衣,比“独裁的专制”更易占领道德的高地,更易混淆视听,因此,危害也许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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