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婚检被建议暂缓结婚,准备起诉医院 [打印本页]

作者: 天使小霉蛋    时间: 2011-5-7 12:13     标题: 婚检被建议暂缓结婚,准备起诉医院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21:2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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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乙肝表面阳性,被广州某大医院婚检建议:“暂缓结婚”
请问医生能这样写建议吗?如果因为医生的建议导致婚姻问题,请问我能否起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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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使小霉蛋    时间: 2011-5-7 12:19

本帖最后由 天使小霉蛋 于 2011-5-7 12:20 编辑

战友婚检情况怎么样,是不是也被建议暂缓结婚,律师们来帮忙下,如果我妻子因此和我离婚,我能打胜这场官司吗?
作者: 天使小霉蛋    时间: 2011-5-7 12:26

本人乙肝表面阳性,被广州某大医院婚检建议:“暂缓结婚”
请问医生能这样写建议吗?如果因为医生的建议导致婚姻问题,请问我能否起诉医院。
战友婚检情况怎么样,是不是也被建议暂缓结婚,律师们来帮忙下,如果我妻子因此和我离婚,我能打胜这场官司吗?
作者: 成都的    时间: 2011-5-7 17: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599    时间: 2011-5-7 17:13

一定能赢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5-7 19:58

本帖最后由 推土机 于 2011-5-7 19:59 编辑

对医生的这种毫无人性的结论绝不能手软!!干死他都不为过!!!
作者: springa    时间: 2011-5-7 20:02

关键是你那一口子,
医院的建议有个屁用.
如果你老婆以此建议为借口,而导致婚姻失败.
则你打不赢.
医院和医生确实有建议权.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1-5-7 21:56

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一方是乙肝大三阳或DNA阳性,对方如果没有抗体,应该注射乙肝疫苗免疫。所以医院正确的做法是第5点: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作者: chenzhanbei    时间: 2011-5-7 22:31

医生也有很多白痴,见到这些东西都胆战心惊,很多也没有职业道德!
作者: 天使小霉蛋    时间: 2011-5-7 22:57

我索要的就是这些垃圾医院得到惩罚,想要的是新闻和舆论对我们这个弱势群体的支持
作者: bjjww    时间: 2011-5-7 23:20

干涉人权,有什么权力建议,13点


作者: bjjww    时间: 2011-5-7 23:21

歧视
作者: bjjww    时间: 2011-5-7 23:23

咳,病人不是人

受践踏
作者: springa    时间: 2011-5-8 00:41

已经结了?
作者: 玉魔头    时间: 2011-5-9 17:31

可以,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免费为您提供法律支持。你可拨打0371——67956079或者写清楚经历和证据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北京益仁平中心
作者: 天使小霉蛋    时间: 2011-5-9 20:22

玉魔头 发表于 2011-5-9 17:31
可以,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免费为您提供法律支持。你可拨打0371——67956079或者写清楚经历和证据发送到 ...

公益女神:我给你EMAIL了
作者: 天使小霉蛋    时间: 2011-5-9 20:23

回复 玉魔头 的帖子

公益女神:我给你EMAIL了
作者: 天使小霉蛋    时间: 2011-5-9 20:24

战友们,我想打这个官司目的是为了让一些无德的医生,受到应该有的惩罚,还想让舆论,新闻多关注下我们这个可怜的弱势群体。
  愿所有战友幸福美满。
作者: xnmd123    时间: 2011-5-9 20: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王震宇    时间: 2011-5-9 20:41

本帖最后由 王震宇 于 2011-5-9 20:48 编辑

洪湖水浪打浪
天使霉蛋往前闯
古有花木兰
今有富士康
医生建议缓结婚
两眼汪汪高老庄

作者: 王震宇    时间: 2011-5-9 20:57

对对对!
应该起诉,找最好的律师
作者: daqinhg    时间: 2011-5-9 21:26

这个绝对要高他, 从未听说过这种事情
作者: 刘德华2007    时间: 2011-5-9 23:19

回复 王震宇 的帖子

老王你是医生给点建议吧:
首先:医生能否这样建议,从医学角度来说是不是错误的建议。
其次:医院这样建议造成的后果是不是需要承担责任。

作者: 王震宇    时间: 2011-5-9 23:51

当你进化为我的友好病人时
我再回答你
作者: springa    时间: 2011-5-10 00:01

本帖最后由 springa 于 2011-5-10 00:03 编辑

  母婴保健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对患有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这就很明确规定了需暂缓结婚的情况。

  所谓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目前我们常常遇到的是传染性肝炎,在肝炎隔离或者检出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肝功能明显异常或者是HbeAg阳性,抗-HBc阳性表示有活动性病毒复制,传染性大时应暂缓结婚,但单一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肝功能正常,又无症状者,在对方采取免疫措施后可以结婚

作者: bjjww    时间: 2011-5-10 00:09

为什么要婚检

这本来就是隐私嘛

作者: springa    时间: 2011-5-10 00:25

估计是另一半有意.....................
但这个婚检征明仍然在法庭上不能成为离婚的证据,所以无用.
作者: 玉魔头    时间: 2011-5-10 11:01

回复 天使小霉蛋 的帖子

哦,好,我们及时联系您的。

作者: afug    时间: 2011-5-10 16:37

比较变态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5-10 21:04

回复 玉魔头 的帖子

看到玉魔头战友每一次回复战友们的求助时,感觉好安慰~~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1-5-10 23:29

从表上看,艾滋、梅毒、淋病筛查都不做,专门挑乙肝表面抗原,而不做有意义的表面抗体。
作者: fashionlingyun    时间: 2011-5-10 23:47

告一下赚点外快也好。
作者: 玉魔头    时间: 2011-5-11 11:57

回复 家园桥H 的帖子

嘻嘻,这是我的工作,应该滴!有需要帮助的战友可以联系我们免费获取帮助。

作者: 刘德华2007    时间: 2011-5-11 19:10

回复 fashionlingyun 的帖子

      我这次起诉不是为了外快,也不是为了个人,我是想让舆论,媒体,社会多来关心下我们这个弱势群体,
雷闯辍学不是为了钱,除草街头请人吃饭也不是为了钱,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会慢慢过去的,但社会歧视
这座大山压在心里,让我痛苦了很多年。我2005年偶然发现肝胆相照,饱受了多年的歧视,性格爱好已经完全
变形,活着很压抑。当去朋友家里吃完饭后,听说朋友家把我用过碗筷丢掉后,我觉得自己再也不敢交朋友,
从孕妇临产,医院不解释我们战友,到生下来的小孩子不能上幼儿园,再到高考专业限制,再到毕业出来寻找工作,再到婚姻,社会对我们太不公平了,我们要像歧视说不,所以我要鼓起勇气,把这个官司进行下去。
      为了我们这个群里的生存环境,向雷闯和除草看齐。




作者: 刘德华2007    时间: 2011-5-11 19:25

回复 王震宇 的帖子

老王来论坛就是卖卖药,挣挣外快的

作者: bjjww    时间: 2011-5-12 13:38

回复 刘德华2007 的帖子

加油!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1-5-12 16:39

建议这位医生下岗,不要再混饭吃.
作者: huangyuanlang    时间: 2011-5-13 07:44     标题: null

不帮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也就算了,干嘛还要一步一步的紧逼我们,非要我们无路可走不可,没有事业,没有婚姻,那我们只能做正义的土匪了
作者: 我爱hbv    时间: 2011-5-13 13:49

只要你两口子不影响,就高下这些庸医。呵呵
作者: 乙生乙世    时间: 2011-5-13 21:30

是的,把他们往死里整
作者: 寒夜    时间: 2011-5-13 22:25

婚姻法只有禁止结婚规定条文,没有暂缓结婚的规定: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作者: 寒夜    时间: 2011-5-13 22: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3年10月15日   


    国务院公布《婚姻登记条例》 新条例10月1日施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月8日签署国务院第387号令,公布《婚姻登记条例》。《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87号《婚姻登记条例》已经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三年八月八日

第一章 总 则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 第十条 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婚前健康检查制度。实施婚前健康检查的具体地域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 第十二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作者: 寒夜    时间: 2011-5-13 22:45

  暂缓结婚只是专家的建议,目前法律上貌似没有规定!  
暂缓结婚的对象:各种传染病的规定隔离期、慢性病的活动期,心、肝、肾、肺、脑等重要脏器的功能代偿不全时,如肝炎、肺结核在活动期,肾炎未治愈稳定等,都应暂缓结婚。
作者: sfgflf    时间: 2011-5-14 02:09

告他去

作者: 天使小霉蛋    时间: 2011-5-14 10:27

回复 寒夜 的帖子

那我肝功能正常呀,不属于那个时期呀
作者: 寒夜    时间: 2011-5-14 10:47

天使小霉蛋 发表于 2011-5-14 10:27
回复 寒夜 的帖子

那我肝功能正常呀,不属于那个时期呀

这只是专家建议,没法律依据,按现在的法治社会,专家建议也应当在法律法规范围之内,任何人都不能逾越这范围!
作者: springa    时间: 2011-5-14 12:45

专家有这个建议权,这是不能否定的.
但执行这个建议,是当事自己选择的非要采用这个
建议的.
自己决定做的事,怎么告别人?

作者: springa    时间: 2011-5-14 12:46

在结婚登记时,不出示它,它就是无效的士.
当事人非要出示,那不能怪任何人.
作者: greatpower    时间: 2011-5-14 21:42

什么医院哈,老子要疯了
作者: 胜利为止998    时间: 2011-5-14 23:03

建议立法,企业大规模查乙肝,追究公司法人刑事责任
作者: 寒夜    时间: 2011-5-15 00:27

专家的建议权应当遵循医学规范,遵守法律法规,此专家的建议明显违背了医学和婚姻登记的有关规定!
作者: springa    时间: 2011-5-15 00:54

乙肝:在婚前医学检查中最常面临的是乙型肝炎问题,我国人群中约有10%以上可检出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而无症状,属“无症状慢性乙肝病毒感染状态”或称“无症状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一般肝功能均正常,不必限制其结婚生育。但如一方HBsAg阳性,对方可在婚前先注射乙肝疫苗,待全程免疫完成,血清抗-HBs阳转阴后再结婚
作者: springa    时间: 2011-5-15 00:55

医生要不写暂缓. 才可以告它,让它下岗.
作者: 大姐夫马甲    时间: 2011-5-15 08:17

医生只有权力建议是否治疗。
老师只有权力建议努力学习。
没有人能建议另外一个人结婚、生子、吃饭、就业....

作者: 大姐夫马甲    时间: 2011-5-15 08:20

母婴保健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对患有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这就很明确规定了需暂缓结婚的情况。 --------------是否结婚是人权,任何人不得侵犯,只要双方愿意,有谁能阻止?这个规定跟种族歧视有何区别?如果是这样,首先诉母婴保护法违反宪法。


作者: springa    时间: 2011-5-15 09:20

医生只有权力建议是否治疗?????
这样说有问题.
婚检不是看病.去婚检的目的就是自己主动送钱,去求人给个包括建议.

作者: 屋顶上的猫    时间: 2011-5-15 15:40

大夫建议应慎重
作者: 叶子猪    时间: 2011-5-15 18:02

通常是勾第五个的
作者: 778800    时间: 2011-5-15 19:03

新婚姻法规定结婚无需婚前检查
作者: 撒加    时间: 2011-5-16 09:01

乙人都不能结婚了?啥世道
作者: 一字    时间: 2011-5-16 11:37

顶上!
作者: txtp    时间: 2011-5-16 11:43

严重歧视,坚决告他,一定能打赢,坚决支持你
作者: bluerose999    时间: 2011-5-18 11:47

一声叹息
作者: bluerose999    时间: 2011-5-18 11:48

我怎么觉得老王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啊
作者: 不zai沉默    时间: 2011-6-18 08:05

医生也有很多白痴,见到这些东西都胆战心惊,很多也没有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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