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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市人社局:三企业查乙肝证据确凿各罚千元 [打印本页]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11-4-15 11:48     标题:  广州市人社局:三企业查乙肝证据确凿各罚千元

举报者雷闯认为处罚太轻,并报警要求追究医院和企业刑责
   《电力一局医院暗查乙肝》追踪
  
   昨日上午,就雷闯举报广州一些公司违规查乙肝情况,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出书面回函。回函称,经过调查,确定广州3家企业违规查乙肝,并开出了罚单———各罚1000元。据悉,这已经是国家规定的最高处罚。
  
   与此同时,就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将乙肝患者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企业,昨日下午3时,雷闯来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刑事警察大队报警,欲追究刑责,目前公安机关已在研究是否立案。
  
   广州市人社局:经调查确定3家企业违规
  
   昨日上午10时10分,一身绿衣的雷闯出现在广州市人社局服务大厅,他是来拿举报回函的。2个月前的2月17日,雷闯因对调查结果不满意,将一筐10斤重的鸭梨送到了广州市人社局。
  
   “我们调查多时,确定3家企业违规查乙肝证据确凿,其他企业证据不充分。”工作人员说。看了回函,雷闯说:“很感谢你们,这个调查很给力。”
  
   这份回函中说,广州市人社局根据雷闯2月17日提供的举报线索,通过调取证据、询问员工、走访相关部门等方式,证实广元(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恒利达电路有限公司、广州长霖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招用工时,存在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行为。其他企业证据不充分,个别单位仅有简称并且资料不详,无法查找。
  
   举报者雷闯:罚款1000元对企业来说是“浮云”
  
   广州市人社局的回函说,“已依法责令三家公司立即整改,并适用《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分别处以1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1000元罚款是目前国家规定中关于用人单位违规查乙肝最重的处罚措施。“对企业来说1000元的罚款就像浮云一样。”雷闯随后在广州市人社局门口举起了一块画着浮云的牌子。
  
   报警:泄露乙肝患者信息要追究刑责
  
   在拿到广州市人社局的回函后,昨日下午2时45分,雷闯来到黄埔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警。随后,他在刑警大队门口右手拿着一捆15米长的麻绳,希望警方能将相关人员绳之以法。“我向公安局报警追究刑责的目的就是要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雷闯说。
  
   雷闯报警涉及的主要是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将数千用工人员的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关系到个人的隐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检查的乙肝信息,这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是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雷闯说。这些信息给医院带来巨大利益,而不少工人却因此丢掉饭碗。医院工作人员这种行为触犯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相关人员则触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警方第一时间受理了雷闯的举报材料。刑警大队相关人员表示:雷闯报警的情况比较罕见,之前还未接到过类似情况的报警。警方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警方法制部门已对举报材料进行研究,如果达到立案条件会立即立案。
  
   南都记者 张昊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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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心海承舟    时间: 2011-4-15 12:09

赞一个!
作者: 我爱闵艳红    时间: 2011-4-15 12:58

企业听到一千元这个数字都会笑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11-4-15 13:13

已经是最高罚金了
作者: lhw19881225    时间: 2011-4-15 14:51

顶下!
作者: 嘉油漫游吧    时间: 2011-4-15 15:33


作者: tktktk    时间: 2011-4-15 15:59

感谢雷闯,他为改善广大战友的生存状态所做的一切,我们将永远铭记于心。。
作者: 毒血天使    时间: 2011-4-15 16:33

国家规定最高罚一千。可不可以理解为查一个罚一千!查一百个就是一百个个案应罚一百个一千?
作者: xnmd123    时间: 2011-4-15 20: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0h0k    时间: 2011-4-15 20:51

有罚款啊,不容易
不过,估计这还比不过人家找个小姐的钱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4-15 22:24

胡书记和温总理的部下太会玩儿了。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4-15 23:24

不骂他们心里不舒服,他妈的~~
作者: mascot    时间: 2011-4-16 09:46

争取公民应有的权利和医疗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1-4-16 10:16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11-4-16 11:17


作者: 宿莽    时间: 2011-4-16 14:11

目前能有这个结果不错了,企业其实根本无所谓,因为成本太低了,在我看来就应该追究企业和医院的责任,光靠罚款没什么用的
作者: sayyou    时间: 2011-4-16 14:25

雷闯强大,继续支持!
作者: sayyou    时间: 2011-4-16 14:25

违法成本太小了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11-4-16 15:39

这次劳动保障部门很给力
作者: stlx    时间: 2011-4-16 18:32

很好的维权方向,用人单位及医疗单位违法查乙肝并将乙肝信息透露出去,就是犯罪行为应该报警。
作者: z0h0k    时间: 2011-4-16 19:54

好像没什么严重后果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1-4-17 19:35

这对我们来说,又是一次羞辱和歧视。
作者: 九十后    时间: 2011-4-17 22:49

如果这次能立案,必将是一个好的开头..
作者: 九十后    时间: 2011-4-17 22:49

如果这次能立案,必将是一个好的开头..
作者: chen-steven    时间: 2011-4-17 23:35

就个案来说,这已经是个不错的结果了,毕竟起到的社会效应是无法估量的,闯爷,赞一个先,如果广州警方能够立案的话,对医院及企业的警示作用将会更大,有没有搞法律的战友呀,出来献点策吧,假如不予立案,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可想,广州不立案,可不可以东莞或深圳继续?毕竟这两个地方的卫生局都有批评相关单位。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11-4-18 10:30

目前还不知道啥时候有结果,我个人认为,立案的可能性比较小
作者: kalengreenliu    时间: 2011-4-18 10:52

非常值得赞一个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11-4-18 11:46

有进步吧

作者: 水生火热    时间: 2011-4-19 00:00

雷闯 辛苦了 永远支持你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11-4-19 00:05


作者: 婚纱    时间: 2011-4-20 00:27

雷闯,加油,顶你。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11-4-22 09:38

希望听到更多公司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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