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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三家违规查乙肝公司各被罚一千 雷闯称罚太少 含视频 [打印本页]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4-14 21:11     标题: 广州三家违规查乙肝公司各被罚一千 雷闯称罚太少 含视频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9:05 编辑

http://news.dayoo.com/news/201104/14/85080_16054422.htm
2011-04-14 13:23来源: 大洋网


新闻摘要: 4月14日上午10时左右,“反乙肝歧视斗士”雷闯出现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他此行的目的是来领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他在2月17日所举报的违规开展乙肝检查项目的公司的处罚结果。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向雷闯发放调查结果

雷闯在市人社局门口高举“禁查乙肝规定是浮云”的纸牌


大洋网讯(实习记者 李进伟 记者 刘竞宇 摄影报道)4月14日上午10时左右,“反乙肝歧视斗士”雷闯出现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他此行的目的是来领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他在2月17日所举报的违规开展乙肝检查项目的公司的处罚结果。他所举报的广州三家公司被责令整改,并分别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下午,雷闯还将前往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刑事警察大队报案,以追究这些违规公司和医院的刑事责任。
    这份《告知举报情况检查结果的函》写道:“根据你2月17日提供的信息,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对被举报的用人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调出证据、询问员工、走访相关部门等方式,证实广元(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恒利达电路有限公司、广州长霖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招用工时,存在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行为。”函中还提到有关部门作出了依法责令这三家公司立即整改,并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的处理决定。
    雷闯对这样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因为从中能看到有关部门的调查行动还是“给力”的。但罚款1000元的处罚在雷闯看来显然不够,他指出这样的处罚恰恰显示了国家规定还是一朵轻飘飘的“浮云”:过小的违法成本很难对用人单位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
    而这也正是他下午行动的初衷,向警方报案,追究这些违规公司和医院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能够顺利立案的话,无疑会对消除乙肝歧视的行动起到一个巨大的推动作用。
    据悉,今天下午两点左右,在报案完成后,雷闯还会进行一个以“绳之以法”为主题的行为艺术,呼吁大家关注消除乙肝歧视行动,本网记者也将参与跟进,敬请各位网友继续关注。
    对话雷闯
    “我在广东呆了半年既偶然也必然”
    大洋网实习记者 李进伟/文
    问:你报案的根据主要是那些公司和医院的行为构成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可在处理结果的文件中,对于上述违规行为的定性是侵犯公民隐私。“信息”和“隐私”在定义上有所区别。如此一来,对于下午的报案,你成功的把握有多少?
    答:首先因为我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受害者,我只是以一个知情者的身份向警方报案,所以成不成功并不是我最看重的,但我还是会有关于失败的担心。因为国家之前也从来没有针对侵犯公民健康隐私报案的先例,所以对于下午的行动,我做好了应对各种结果的准备。
    问:得知你行程下一站是东莞,而你最近半年都一直呆在广东,背后有什么原因吗?
    答:这其中有一定的偶然因素,半年前正好有证据表明广州存在有医院和公司违规检查乙肝项目的现象,所以我来了。而之所以在广东呆了这么长的时间,是因为我觉得像广东这样发达开明的省份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那么其他省份的情况如何就不言而喻了。因此,我想通过我在这里的一系列行动,唤起其他省份乃至于中央对这方面问题的重视,继续加大对消除乙肝歧视的行动力度。
    现场特写
    “反对乙肝歧视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
    大洋网实习记者 李进伟/文
    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里,雷闯手拿B004号码牌,一边等待叫号一边和坐在一旁的同城媒体的记者攀谈。
    和媒体打交道多了,雷闯和记者的关系俨然已经远远不止是被采访者和采访者那么简单。门口的打招呼握手到坐在大厅里和记者们闲聊,眼前这幅为消除乙肝歧视的维权行动,似乎更像是一次老朋友的相聚,要不是各位记者手中的长枪短炮和纷纷侧目表情好奇的旁人在提醒,我几乎要忘了这是一个即将诞生或者已经存在的新闻现场。
    翻看着手中这份长达10页篇幅的“新闻通稿”,相比于一般由政府部门发放的只有几页,甚至只有一面的通稿,眼前这份“通稿”算得上是大部头了。里面的遣词造句、材料整理、逻辑思维的丰富翔实也着实让我这个真正的新闻从业人员汗颜不已。看来这场始于2009年的反乙肝歧视的行动对雷闯而言,已经成为一个很好的新闻学“辅修课程”。
    服务窗口上方的显示屏终于出现了“B004”的字样,随着雷闯坐到了“劳动保障投诉受理”的窗口,早在一旁待命的摄像机、相机一拥而上,顿时将那个开放式的窗口围得严严实实。坐在柜台另一边的工作人员显然对于这种阵势已经习以为常,脸上依旧挂着微微的笑意和雷闯对谈。
    雷闯说道:“今天我非常高兴是什么原因呢?因为我后来查到医院、公司违规查乙肝,侵犯体检者的健康隐私是触犯刑法的。拿到这个结果后,我就可以把它作为证据提交给公安部门,让他们对相关的公司、医院进行调查,甚至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所以说也是非常感谢你们,谢谢你,谢谢你。”
    和工作人员握手告别后,雷闯走出了大厅,在门口处接受了媒体的采访。之后有媒体提出让雷闯举着他带来的那个写着“禁查乙肝规定是浮云”的牌子摆几个姿势,他欣然答应,只是略微羞涩地说“要先酝酿一下情绪”。在这过程中,他告诉我们其实他还有一个象征“神马”的马的玩偶,那是他在深圳买的,不过这次没有带来。
    左手拿着刚从人社局领取的处理结果函,右手举着“浮云”牌,雷闯开始接受媒体的拍照摄影,途中他还数次停下来,向同在一旁替他拍照留念的朋友提出他想要的一些角度和效果。不过无论角度和姿势怎么变换,唯一不变的是雷闯那一脸的严肃,因为他说:“这是很严肃的,不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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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页:黄埔警方受理雷闯举报 是否立案一月后见分晓


雷闯在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门前进行“绳之以法”的行为艺术(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黄埔警方受理雷闯举报

是否立案一月后见分晓

大洋网讯(实习记者 李进伟 记者 刘竞宇)今天(4月14日)下午2时40分左右,记者随雷闯来到了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黄埔派出所。之后,警方称已经受理了雷闯的报案材料,但因为鉴别材料的真伪和是否充分,要进行一段时间的调查工作,所以雷闯的举报最终是否能够得到立案,现在仍不清楚。由于雷闯现仍在公安局做笔录,所以原定的以"绳之以法"为主题的行为艺术目前仍未举行。而雷闯的律师朋友李佳告诉记者,他了解到公安机关虽然受理了报案材料,但最后是否立案的要过一个月之后才能见分晓。而警方方面也表示到时候会通过发函的方式把结果告知报案人。

    雷闯在今天18:30分向记者发来消息称,黄埔派出所的民警对他的报案进行了笔录,报案举报信13页,证据84页,法律法规等资料13页,合计提交了109页的举报材料,该派出所的民警对雷闯的报案出具了报警回执(编号为:0414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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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ncan    时间: 2011-4-14 21:13

广州还有国美电器,中国移动,广州地铁,大集团不敢罚,只罚小企业
作者: lixiang5    时间: 2011-4-14 21:20

加油
作者: 我在哭啼    时间: 2011-4-14 21:32


作者: GreatWall999    时间: 2011-4-14 22:44

报警回执单。
[attach]211728[/attach]

作者: GreatWall999    时间: 2011-4-14 22:50

本帖最后由 GreatWall999 于 2011-4-15 09:17 编辑

敬请关注明天的《南方都市报》A18版、《羊城晚报》等媒体报道。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4-14 23:17

有法不依是中国特色!期待结果!!!
作者: 与病毒亲密接触    时间: 2011-4-16 19:27

加油·`````````
作者: 与病毒亲密接触    时间: 2011-4-16 19:28

才罚款一千元,这是法律吗?这样的法律能阻止什么恶?感觉不是在执法,象在过家家~!!!
作者: freelywork    时间: 2011-4-16 21:07

我就纳了闷了,这个创收的大好机会,他们怎么就不好好利用呢?
作者: 乙肝绝非病    时间: 2011-4-16 21:14

闯王加油
作者: 哈哈杨    时间: 2011-4-20 10:30

每次看到雷闯我总莫名的感激以及惭愧,哪天我也能战胜自己的内心与怯懦,与雷闯一起出现在各个不法机构之前,让自己卑微的一生有浓墨重彩的一笔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4-20 11:14

医院的无道,政府的无为,乙人的懦弱,是乙肝歧视猖獗的主要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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