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跟卫生部电话沟通了居民健康档案中乙肝项目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4-12 11:35     标题: 跟卫生部电话沟通了居民健康档案中乙肝项目问题

本帖最后由 人权至上 于 2011-4-14 12:40 编辑

刚致电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010)6879*****,
一位年轻女人接的电话,
我阐明了卫生部目前开展的《居民健康档案》含有乙肝项目不合理,基层民众集体体检乙肝隐私泄密后受到歧视,并违反卫生部相关规范乙肝检测的文件规定。
她说,《居民健康档案》含有乙肝项目违反规定说得有点夸张吧,她说当时把乙肝列入进去是考虑到乙肝是比较常规的项目。
我说,我说是违规,因为卫生部规范乙肝检测的文件要求严格保障乙肝隐私,乙肝检测要实行知情同意制度、体检报告密封制度。我说为什么不把艾滋病、梅毒、甲肝、丙肝列入进去?
她说,她们也注意到卫生部在2010年初的发布过规范乙肝检测的文件,她说《居民健康档案》是2009年发布的,比卫生部规范乙肝检测文件要前,她说可以向领导反映下我的投诉,看看能否调整下乙肝检测项目。
最后,她给了个传真号码010-68792876,说有意见可以传真给她。

希望有传真条件的战友能诉求信传真到010-68792876
大家也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表达诉求,只要我们有理有据地去表达诉求,卫生部变更《居民健康体检表》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改为(2011年版)即可!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4-12 11:36

建议《居民健康档案》剔除乙肝项目致卫生部的呼吁信
尊敬的卫生部领导:
       您好!
       去年以来,全国各地正紧锣密鼓地开展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服务及建立终生通用的《居民健康档案》,这是一项国家重点的惠民、民生工程。我们注意到,卫生部发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中的“健康体检表”含有乙肝表面抗原项目,导致目前很多省市开展居民健康体检项目都含有乙肝检测项目,这与《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卫办政法发【2011】14号)文件规定的“乙肝检测知情同意制度、隐私保障制度、体检报告密封制度、体检报告领取程序制度”相抵触,同时也与党和国家维护乙肝携带者隐私权益的精神相违背!我们也注意到,《居民健康体检档案》没有艾滋病、梅毒、甲肝、丙肝、戊肝等疾病的体检项目,卫生部将乙肝项目列入《居民健康档案》有违医学科学原则,是一项歧视性、偏见性的政策规定。
      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很多地方居委会或村委的卫生人员人挨家挨户搜集数据,医院体检下乡或体检也是邻居街坊、聚集的亲属一起体检,居民的健康档案在居委、村委卫生工作人员手里,这些人员是居民村民们朝夕相见的邻居,因此,乙肝隐私极易在工作人员及街坊、亲属间传播。我们还调查发现,一些村民在统一的体检中因暴露了乙肝隐私,而被邻居、亲属歧视;据广州、武汉、成都等媒体报道,很多地区的民众抵制这种免费的居民健康体检,就是因为该项“惠民工程”侵犯了个人隐私。同时,很多乙肝携带者因《居民健康档案》含有乙肝项目,除抵制这种“惠民工程”外,还担心到医院体检时医院会自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而逃避乙肝检测,这更不利于国家对乙肝的防治和疾病防控。
       反乙肝歧视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在居民健康隐私没有立法严格保障的情况下,将乙肝项目列入《居民健康档案》,这是在1.2亿乙肝携带者伤口上撒盐,不但将助长受教育、就业领域的乙肝歧视,还将人为地萌发新一轮歧视——街坊、亲属歧视,希望国家和卫生部重视目前面临的这一严峻的问题。
       因此,我们强烈希望卫生部剔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中的“健康体检表”中的乙肝表面抗原项目,充分尊重乙肝携带者的人权和隐私,这才符合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及卫办政法发【2011】14号)文件规定的“乙肝检测知情同意制度、隐私保障制度、体检报告密封制度、体检报告领取程序制度”,使1.2亿乙肝携带者能一同生活在阳光下。
      此致!

                                                                       肝胆相照论坛一群乙肝携带者


警惕居民健康档案将萌发新一轮歧视——街坊、亲属歧视!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1026556-1-1.html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4-12 11:37

接电话靓女的态度是很好的!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12 11:46

马上也打电话!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12 11:50

现在无人接听,估计下班了,下午接着打,!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4-12 11:52

《居民健康档案》剔除乙肝项目维权,是一个当务之急的非常重要的维权行动,
居民健康档案含有乙肝项目,乙肝标签将伴随这你一辈子!它的恶性虽然不会马上浮现,但它将是一颗定时油炸弹,随时泄密你的乙肝隐私!
这一事件,不亚于你一时的受教育、就业乙肝歧视,这是一辈子的乙肝隐私折磨!!!

作者: yoon_vey    时间: 2011-4-12 19:54

生命不息,抗争不止!!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4-12 19:59

本帖最后由 人权至上 于 2011-4-12 20:02 编辑

大家要善于利用搜索引擎,多种方式去寻找维权渠道。
比如,这个健康档案是由卫生部哪个部门负责的?它的上级谁?.....

我通过传真号码,都可以搜索发现新的线索,电子信箱。
(我不贴出联系方式的原因是免得雷同渠道太多,贴上来免得卫生部的人反感)

请大家发信最好不要雷同,最好表达肺腑之言,哪怕是一行字。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4-12 20:33

打电话总是举手之劳,战友们都加入吧,人多力量大,会有一定震慑力的~~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11-4-12 20:45

部委的人员态度素质较之基层要好
作者: stlx    时间: 2011-4-12 21:11


作者: chenzhanbei    时间: 2011-4-12 21:57

有道理,非常支持这个投诉纠正方法!
作者: 614    时间: 2011-4-13 12:28

希望楼主的行动能带动更多的人参与。
健康档案一旦建成,乙肝就成了你的标签,任何时候都有可能泄露你的隐私,对你的交友、婚姻、入学和就业都带来从所未有的伤害!
希望论坛中看了这内容的乙肝携带者们,不要放弃争取的机会!
作者: 29999418    时间: 2011-4-13 12:44

就算爱与不爱,就算要进老虎肚子,也要拔它2颗牙,给它长长记性。
作者: 29999418    时间: 2011-4-13 12:44

2011年4月。本人被公司强迫体检,我不服告诉解放军180医院要求保护我的隐私,郑护士长和医生王瑜,她们说这是你公司来检查的,必需给你公司知道,这是为你公司负责,地方也管不了部队。我还没走远医生王瑜就对护士长说回头给他们公司知道一下。我打电话去市卫生局了解059522274332。.180医院归南京军区卫生部,联勤部18分局管理,我打电话给福州联勤部18分局,一问3不知,甚至问没3句就把电话挂了,口气很凶。《为人民服务?三大纪利,8项注意?》我电话给12320.010-68792200最后他们同意反应上去。我电话给北京。解放军总后卫生部010-66886114.010-66886582.最后转到010-66886590《解放军总后卫生部信访电话。》本人感受到部队做的是地方生意,就要受国法国规管理,不能视而不见,逼人下岗,全国13亿人口百分15。有乙肝,全部下岗失业。没钱没饭吃,逼着我们去偷去抢,去造反吗?部队《为人民服务?三大纪利,8项注意?》那里去了,现在第一医院。第2医院。多不敢体检肝功。担心被吊销医院营业执照和医师执照,部队医院就敢胆大妄为,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管不顾了《我到180医院体检中心,其装修和厕所不下5星级酒店的档次,还设PIV区。很豪华。这种黑心钱你们良心也赚的安心吗?》把人搞下岗,制造社会尖锐的矛盾,创造失业,想把我们逼到绝境吗?想把我们逼反吗?现在是和谐社会,民众娱论监督社会,试问下2010.2011北京各部门各委多要保证用工权益,180反其道而行之,专做帮人下岗这种缺德事,你们的良心就会不安吗?假如你的家人刚好有人不幸得了乙肝,请问是不是门也不用出了,一辈子死在家里,失业失学就呆在家里?本人愿为以上的话承担国法责任,“就算爱与不爱,就算要进老虎肚子,也要拔它2颗牙,给它长长记性。”
作者: tktktk    时间: 2011-4-13 16:00

《居民健康档案》剔除乙肝项目维权,是一个当务之急的非常重要的维权行动,
居民健康档案含有乙肝项目,乙肝标签将伴随这你一辈子!它的恶性虽然不会马上浮现,但它将是一颗定时油油炸弹,随时泄密你的乙肝隐私!
这一事件,不亚于你一时的受教育、就业乙肝歧视,这是一辈子的乙肝隐私折磨!!!

作者: hwgl    时间: 2011-4-13 18:09

回复 29999418 的帖子

在没有明确的法律之前,仅靠政策投诉,一切皆有可能。所以,我们还是要争取强制力更大的法律条款。
作者: 汪    时间: 2011-4-13 18:54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4-13 19:53

居民健康档案方案强调:实现健康信息资源共有共建共用

推进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化管理。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居民健康档案的计算机管理。参照卫生部《2009年版规范》和《健康档案基本架构和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4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电子化的健康档案。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为基础,利用信息系统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的网络化管理,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与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医院管理、新农合等各有关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减少资源重叠和浪费,实现健康信息资源共有共建共用,提高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效率和方便使用健康档案。

》》》》》乙肝健康信息共有共建共用,
乙肝人群的噩耗即将来临了!!!
作者: 123456789z    时间: 2011-4-13 20:25

战友们都加入吧,人多力量大,会有一定震慑力的~~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4-14 08:49

中国,拿什么让我们爱你~~
作者: 我爱hbv    时间: 2011-4-14 12:18

现在都在搞这个的啊,确实是个问题哦,希望大家都电话去反映下才有希望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14 13:19

我也打通了电话,态度确实不错,不过她说最好给信访部门再打电话。
作者: huangh    时间: 2011-4-15 17:22

卫生部机关的信访部门吗
作者: 不服命运    时间: 2011-4-16 15:25

回复 29999418 的帖子

青岛401医院也一样,前两天,我经历了,无语啊
作者: shadowliver    时间: 2011-4-16 16:03

太残暴了~~已经传真!!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1-4-16 18:18

总之,把老百姓当贼来防,什么都搞实名制。
作者: 九十后    时间: 2011-4-16 22:24

已卫生部实名留言..广东省也反映上去了.
作者: 阶级    时间: 2011-4-17 14:30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1-4-17 14:38


作者: 乙人丁    时间: 2011-4-20 22:07

现在还让不让人好好活了?
作者: tjl8889770    时间: 2011-4-20 22:29

尽一份最大的努力·······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5-30 17:34

“乙肝之父”的遗憾
最早发现乙肝表面抗原的美国生物学家布林伯格也是第一代乙肝疫苗的研制人,他获得过1976年度诺贝尔医学与生理学奖,被人称为“乙肝之父”。当布林伯格2006年访华期间听说中国人“谈乙色变”后感到非常惊讶,曾遗憾地对陆军说:“没想到我发现了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检测的技术,却导致这么多中国人面临如此境地。”

卫生部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出发点是好的,
但《居民健康档案》是否导致1.3亿乙肝群体的隐私泄密?!
是否导致1.3亿乙肝群体再次扣上精神枷锁?!
是否导致1.3亿乙肝群体再次沦入乙等公民?!
是否导致1.3亿乙肝群体再次过上非阳光下的生活?!

卫生部是否将重演“乙肝之父”的遗憾?!
5年之内见分晓,
我们将拭目以待!!!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11-1 13:23

居民健康档案剔除乙肝项目记录是当务之急维权的核心!
否则,大家一辈子都贴上乙肝的标签,很难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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