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不能再坐以待毙,请立即行动起来,阻止健康档案中的乙肝 [打印本页]

作者: 614    时间: 2011-4-11 21:52     标题: 不能再坐以待毙,请立即行动起来,阻止健康档案中的乙肝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9:02 编辑

卫生部、各卫生厅发邮件,请求禁止健康档案中的乙肝项目:
不会写的,请模仿D0CH向卫生部发去的邮件改写:切勿复制!

尊敬的陈部长:您好!
过去的几年,在国务院各部门的全力配合下,乙肝携带者的生存权力正在逐步得到改善。然而,全国各地正为配合医疗体制改革建立的“健康档案”又将给乙肝携带者带来灾难性的打击。既然是医务人员的“共享平台”,就不可能保证每一位医务工作者都能严守公民的健康隐私。一旦有人泄露,将给乙肝携带者的交友、婚恋、入学和就业等等带来比现在更严重的灾难。如:山东省《寿光市乙肝防治综合示范区现场居民健康查体和健康档案建立工作方案》更是将健康档案作为筛查乙肝携带者而建。湖南《平武县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及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同样将乙肝检测结果作为主要项目,为维护乙肝携带者的基本权利,为维护国家的稳定,敬请卫生部下文,禁止各地在建立健康档案时将乙肝等人们仍存误解的检测列入其内。拜托了!
寿光市乙肝防治综合示范区现场居民健康查体和健康档案建立工作方案
http://www.sgnet.cc/business/2010-12/23/content_527188.htm
平武县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及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http://www.xiangya.cc/tjzx/zx/2011/0322/20985.html

卫生部电话:
来源: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94/201103/51091.htm
卫办综发〔201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属(管)医院:
为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促进医疗卫生领域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我部在发布《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130号)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1.0版)》。现印发给你们(标准文本可在卫生部网站下载),请参照试行,并及时将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反馈我部。

联 系 人: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童  心、汤学军
联系电话:(010)68792938、68792477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部分卫生行政部门的电话、邮箱下载:
各省卫生教育厅邮寄地址电话.doc

更多诉求办法,下贴已归纳部分邮箱和电话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1027614-1-1.html

有更好的建议方案请贴来供大家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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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14    时间: 2011-4-11 22:02

大学生们看到这一消息,也可以改写后发送到你们的学校。强调乙肝检测结果写入档案的严重后果。为了你们自己的未来,只有自己亲自行动起来才是最可靠的!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1-4-11 22:03

还有没有个人隐私啊,他们欺人太甚了,我们再也不能观望了。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4-11 22:14

  刚给卫生部部长信箱发了邮件:  

      强烈要求卫生部立即停止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这一违背宪法、违背人道,劳民伤财、侵犯人权、侵犯隐私的行为!!!!!!!!!!!!!!


作者: by0508207    时间: 2011-4-11 22:16

      我们要人权!!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4-11 22:19

卫生部的这个做法是与《世界人权宣言》完全背道而驰的,是最大的侵犯人权的行为。
作者: 614    时间: 2011-4-11 22:23

本帖最后由 614 于 2011-4-12 15:52 编辑

给湖南省卫生厅张厅长的邮件:
主题:请求卫生厅禁止健康档案中将乙肝项目列入其内,防止对乙肝携带者带来更大的生存危机!
尊敬的张厅长:您好!
过去的几年,在国务院各部门的全力配合下,乙肝携带者的生存权力正在逐步得到改善。然而,全国各地正为配合医疗体制改革建立的“健康档案”又将给乙肝携带者带来灾难性的打击。既然是医务人员的“共享平台”,就不可能保证每一位医务工作者都能严守公民的健康隐私。一旦有人泄露,将给乙肝携带者的交友、婚恋、入学和就业等等带来比现在更严重的灾难。如:山东省《寿光市乙肝防治综合示范区现场居民健康查体和健康档案建立工作方案》更是将健康档案作为筛查乙肝携带者携带者而建。湖南《平武县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及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同样将乙肝检测结果作为主要项目,为维护乙肝携带者的基本权利,为维护国家的稳定,敬请卫生厅权衡利弊,向广东省佛山市那样,禁止各地在建立健康档案时将乙肝等人们仍存误解的检测列入其内。拜托了!

刘跃思
2011年4月11日

平武县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及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http://www.xiangya.cc/tjzx/zx/2011/0322/20985.html
广东省佛山市卫生局给网友的回复:
http://wz.foshan.gov.cn/forumdisplay.jsp?fid=61
佛山市卫生局的回复:
您好!我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已启动,由基层医院负责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体检项目有:一般体格检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脉搏等),各区根据实际选择开展辅助检查(血糖、血常规、尿常规等)。体检项目不包括乙肝检测。

我曾在去年3月份向他发去多封邮件,对三部门的通知落实表示高度重视,可惜,在湖南遇到的乙肝歧视的人举报的太少。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4-11 23:42

楼上修改下信件,卫生部发布的健康体检表没有艾滋病、丙肝!!!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4-11 23:42

楼上修改下信件,卫生部发布的健康体检表没有艾滋病、丙肝!!!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4-12 08:42

先顶!再发邮件!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4-12 08:49

614 老师的帖子发布 2 天了,围观的人不少,邮件的人只是几个,坐享其成吗?妈的,真想骂~~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12 08:53

坚决行动,举手之劳!每天只要5分钟,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12 09:43

本帖最后由 1960215 于 2011-4-12 10:29 编辑

发了:
尊敬的陈部长:您好!
全国各地正为配合医疗体制改革建立的“健康档案”,这一举措有其正面意义。但由于其中包含了敏感的个人隐私问题,依照我国目前存在着健康就业歧视的现状。如果按照目前卫生部文件,在建立健康档案时将乙肝等人们仍存误解的检测列入强制筛查范围。将给乙肝携带者等病原携带者带来极大的伤害。广东电力一局医院偷查乙肝的事件证明:我国医院及医务人员的遵纪守法素质亟待提高。在这个大背景下,不可能保证每一位医务工作者都能严守公民的健康隐私。一旦有人泄露,将给乙肝携带者等病原携带者的交友、婚恋、入学和就业等等带来严重的侵权后果。如:山东省《寿光市乙肝防治综合示范区现场居民健康查体和健康档案建立工作方案》更是将健康档案作为筛查乙肝携带者而建。湖南《平武县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及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同样将乙肝检测结果作为主要项目,为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为维护国家的稳定,建议卫生部下文,依法强调以下三点:
一,禁止各地在建立健康档案时将乙肝等人们仍存误解的检测列入强制筛查内容,
二,健康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应属于个人保管,实行IC卡制度,供本人接受医疗服务时插入IC卡、输入密码后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医院对信息泄漏承担责任。
附件:
寿光市乙肝防治综合示范区现场居民健康查体和健康档案建立工作方案
http://www.sgnet.cc/business/2010-12/23/content_527188.htm
平武县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及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http://www.xiangya.cc/tjzx/zx/2011/0322/20985.html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12 10:31

部长信箱: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xx/200901/38652.htm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4-12 10:47

建议《居民健康档案》剔除乙肝项目致卫生部的呼吁信
尊敬的卫生部领导:
       您好!
       去年以来,全国各地正紧锣密鼓地开展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服务及建立终生通用的《居民健康档案》,这是一项国家重点的惠民、民生工程。我们注意到,卫生部发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中的“健康体检表”含有乙肝表面抗原项目,导致目前很多省市开展居民健康体检项目都含有乙肝检测项目,这与《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卫办政法发【2011】14号)文件规定的“乙肝检测知情同意制度、隐私保障制度、体检报告密封制度、体检报告领取程序制度”相抵触,同时也与党和国家维护乙肝携带者隐私权益的精神相违背!我们也注意到,《居民健康体检档案》没有艾滋病、梅毒、甲肝、丙肝、戊肝等疾病的体检项目,卫生部将乙肝项目列入《居民健康档案》有违医学科学原则,是一项歧视性、偏见性的政策规定。
      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很多地方居委会或村委的卫生人员人挨家挨户搜集数据,医院体检下乡或体检也是邻居街坊、聚集的亲属一起体检,居民的健康档案在居委、村委卫生工作人员手里,这些人员是居民村民们朝夕相见的邻居,因此,乙肝隐私极易在工作人员及街坊、亲属间传播。我们还调查发现,一些村民在统一的体检中因暴露了乙肝隐私,而被邻居、亲属歧视;据广州、武汉、成都等媒体报道,很多地区的民众抵制这种免费的居民健康体检,就是因为该项“惠民工程”侵犯了个人隐私。同时,很多乙肝携带者因《居民健康档案》含有乙肝项目,除抵制这种“惠民工程”外,还担心到医院体检时医院会自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而逃避乙肝检测,这更不利于国家对乙肝的防治和疾病防控。
       反乙肝歧视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在居民健康隐私没有立法严格保障的情况下,将乙肝项目列入《居民健康档案》,这是在1.2亿乙肝携带者伤口上撒盐,不但将助长受教育、就业领域的乙肝歧视,还将人为地萌发新一轮歧视——街坊、亲属歧视,希望国家和卫生部重视目前面临的这一严峻的问题。
       因此,我们强烈希望卫生部剔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中的“健康体检表”中的乙肝表面抗原项目,充分尊重乙肝携带者的人权和隐私,这才符合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及卫办政法发【2011】14号)文件规定的“乙肝检测知情同意制度、隐私保障制度、体检报告密封制度、体检报告领取程序制度”,使1.2亿乙肝携带者能一同生活在阳光下。
      此致!

                                                                       肝胆相照论坛一群乙肝携带者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4-12 11:56

《居民健康档案》剔除乙肝项目维权,是一个当务之急的非常重要的维权行动,
居民健康档案含有乙肝项目,乙肝标签将伴随你一辈子!它的恶性虽然不会马上浮现,但它将是一颗定时油油炸弹,随时泄密你的乙肝隐私!
这一事件,不亚于你一时的受教育、就业乙肝歧视,
这是一辈子的乙肝隐私折磨!!!
作者: chilingzhi    时间: 2011-4-12 14:25

已发送成功,读信密码:73683554,目前173人查看本帖,仅15人回复,不知那些人什么想法?花不了10分钟的维权,为何不去参予?哀莫大于心死!坐享其成,只能坐以待毙!
作者: 孤影独行dl    时间: 2011-4-12 15:15

刚在卫生部邮箱里发了信,为自己,也为全国的乙人同胞,这个社会是怎么了,难道要象纳綷对付尤太人一样把我们赶尽杀绝才能罢手???????????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1-4-12 16:40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zxhd/lyb/info.shtml
已经发给国务院法制办:
尊敬的领导:您好!
全国各地正为配合医疗体制改革建立的“健康档案”,这一举措有其正面意义。但由于其中包含了敏感的个人隐私问题,依照我国目前存在着健康就业歧视的现状。如果按照目前卫生部文件,在建立健康档案时将乙肝等人们仍存误解的检测列入强制筛查范围。将给乙肝携带者等病原携带者带来极大的伤害。广东电力一局医院偷查乙肝的事件证明:我国医院及医务人员的遵纪守法素质亟待提高。在这个大背景下,不可能保证每一位医务工作者都能严守公民的健康隐私。一旦有人泄露,将给乙肝携带者等病原携带者的交友、婚恋、入学和就业等等带来严重的侵权后果。请督促卫生部下文,依法予以纠正。谢谢。

作者: skyinthefly    时间: 2011-4-12 16:50

本帖最后由 skyinthefly 于 2011-4-12 16:52 编辑

在卫生部部长信箱提交的信件提交成功,您输入的姓名是:skyinthefly

作者: 欢欢520    时间: 2011-4-12 17:35

强烈要求卫生部立即停止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这一违背宪法、违背人道,劳民伤财、侵犯人权、侵犯隐私的行为!!!!!!!!!!!!!!


作者: hunanyjw125    时间: 2011-4-12 19:02

一样的支持,一样的继续写信反映,同时呼吁下有关版主将此问题在各个板块发布下,因为很多人进来后只是在交流或者咨询板块(就如开始的我一样)
作者: hunanyjw125    时间: 2011-4-12 19:04

回复 skyinthefly 的帖子

   建议写信的时候用真名,而不是网名之类的,网名之类的官方会自动处理掉的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4-12 19:31

欢欢520 发表于 2011-4-12 17:35
强烈要求卫生部立即停止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这一违背宪法、违背人道,劳民伤财、侵犯人权、侵犯隐私的行为 ...

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基本上成为了定局,卫生部不会半途而废的!
唯一可以弥补的是要求卫生部下文剔除《居民健康体检表》中的乙肝项目。
人多力量大,这个应该不难!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4-12 20:39

卫生部的决定是有针对性的, 乙肝~~
作者: 欢欢520    时间: 2011-4-12 21:26

本帖最后由 欢欢520 于 2011-4-12 21:27 编辑

赞成人权大哥的分析,大家通过各种渠道,把问题反映上去。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1-4-12 21:34

本帖最后由 公平公正 于 2011-4-12 21:54 编辑

在卫生部部长信箱已发送,读信密码  37038034

在法制办留言:您的操作已提交成功,我们会尽快予以回复!

作者: 闲在者    时间: 2011-4-12 21:40

已给部长信箱留言!
作者: 凌云壮志    时间: 2011-4-12 21:56

我觉得,是不是这些官老爷们(包括卫生部门的),还没有搞清楚,什么叫做乙肝?以及中国为什么会有这儿多乙肝携带者?以及这些人真的对社会危害大在哪里?他们下这个方案,明显就是在歧视乙肝携带者!!!!他们为什么不查危害较大的艾滋病?甲肝,丙肝呢?以及严重的职业危害病比如肺痨病,血吸虫病呢?

健康检查是有好处的,这个谁都知道?但是在目前中国这个大的当前人人自危,又不肯接受科普知识的环境下!就应该暂时摒弃查乙肝表面抗原!!!!
作者: yiren0318    时间: 2011-4-12 23:28

刚看到消息,明天就发
作者: walm    时间: 2011-4-13 08:10

人权至上 发表于 2011-4-12 19:31
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基本上成为了定局,卫生部不会半途而废的!
唯一可以弥补的是要求卫生部下文剔除《居民 ...


作者: 614    时间: 2011-4-13 12:23

每一个人务必高度警惕,即使健康档案的保密程度非常好,偷看的可能性仍随时发生。这比偷查乙肝来得更容易。
每一个人都能做,你还看什么?参考下面的内容,立即发送或打电话反映情况。
与官方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你永远处在底层。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1026819-1-1.html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1026876-1-1.html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1-4-13 16:58

已发送
部长信箱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xx/200901/38652.htm
国务院法制办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zxhd/lyb/info.shtml
传真今天发不出去
作者: zzx871119    时间: 2011-4-13 21:13

新人,我已经给卫生部部长信箱发了邮件,希望每个人都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给我们创建一个健康良好的环境!
作者: 可爱小山羊    时间: 2011-4-13 21:50

已经发了,该政策真是莫名其妙,如果真是“惠及民众”,那就从头到尾全部检查吧,以后说起来,“你有乙肝?”“你有戊肝?”“你有艾滋?”,我就不信有哪个人是完全健康的,大家以后互相歧视好了
作者: 魔鬼翅膀    时间: 2011-4-13 23:38


  一己之力,已发送!
作者: springa    时间: 2011-4-14 06:27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14 11:16

刚才电话已经打通。接电话的女同志态度不错,而且,我刚一提这个事,她就知道我要反映“乙肝隐私问题“,看来我们的电话已经使他们家喻户晓了!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14 11:16

继续打,人多了就是民意!
作者: only4zcZSYG    时间: 2011-4-14 14:52

一定要顶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4-14 15:39

法制办留言成功!愿有回复~~
作者: 614    时间: 2011-4-14 23:59

作为老会员,更要注重重点维权引导,逐个突破.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1-4-15 09:12

有人说,打死也不办这个健康档案,这是不可能的,以后的健康档案可能像身份证一样,去医院看病(正规医院)没有这个不给看,谁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找工作没有不聘你,上几险没有不给你上,难道只能在家里呆着?
既然办健康档案的势头已经不可阻挡,我们只能要求卫生部删除乙肝项目,呼声大,还有可能,否则,不堪设想!
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人多力量大,时间不等人!

作者: love1324    时间: 2011-4-15 10:17


已在卫生部部长信箱实名提交 。。
作者: 希望和失望    时间: 2011-4-15 15:15

己在法制办留言,但卫生部信箱不知怎么回事发送不了
作者: hwgl    时间: 2011-4-15 15:31

公平公正 发表于 2011-4-15 09:12
有人说,打死也不办这个健康档案,这是不可能的,以后的健康档案可能像身份证一样,去医院看病(正规医院) ...


作者: tktktk    时间: 2011-4-15 16:00

《居民健康档案》剔除乙肝项目维权,是一个当务之急的非常重要的维权行动,
居民健康档案含有乙肝项目,乙肝标签将伴随你一辈子!它的恶性虽然不会马上浮现,但它将是一颗定时油油油炸弹,随时泄密你的乙肝隐私!
这一事件,不亚于你一时的受教育、就业乙肝歧视,
这是一辈子的乙肝隐私折磨!!!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11-4-15 18:14


作者: 眉间尺    时间: 2011-4-16 11:07

健康档案中将乙肝项目列入其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在中国当今谈乙肝色变的情况下,无疑会给乙肝携带者带来灭顶之灾。因此,大家一定要齐心协力,向卫生部反映这一问题,予以纠正。
作者: 一点一滴123    时间: 2011-4-16 13:48

双休日,大家挤出点时间都做一点点吧!我昨天和今天都做了,不为别人,为了我们自己![attach]212021[/attach][attach]212022[/attach]
作者: 一点一滴123    时间: 2011-4-16 13:51

不能用同一个邮箱,不能用同一个内容!
作者: 1987923    时间: 2011-4-17 09:14

今天是双休日,我也发邮件,明日打电话,不能坐以待毙!
作者: D0CH    时间: 2011-4-17 22:36

现成的材料,现成的地址,明摆的灾难就要来临。
为什么有人只有口号,而无实际行动?
为什么很多人只知道索取,而不懂得付出?
作者: lanseyu5201    时间: 2011-4-18 16:50

发传真了!!
作者: jkada    时间: 2011-4-18 19:09

已给部长信箱发信
作者: jkada    时间: 2011-4-18 19:22

再发一封,顺便顶一下
在卫生部部长信箱提交的信件提交成功,读信密码是:44158677
                    这是系统自动产生的回复,请不要对该信直接回复。

作者: nicholaswal    时间: 2011-4-19 21:11

都发了一个星期了,除了收到一份等待回复的邮件,在卫生部留言上仍显示正在处理。。。。。。真TMD垃圾。。。。这就是Chinese government!!!!
作者: whohelpme    时间: 2011-4-21 00:38

大家好,我也是无症状乙肝携带者,我很早就注册账号了,但是觉得没多少意思,所以很少发言,潜水时间多。现在看到雷闯等人的努力,我觉得我应该做点什么。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个人的声音也是很小的,希望大家都行动起来,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抽点时间多做点有益反乙肝歧视的事情,我相信,我们只要多发挥网络和媒体的力量,社会就会早一天消除乙肝歧视!希望大家互相支持,共同努力!
作者: whohelpme    时间: 2011-4-21 00:48

上面的地址我进去了,但怎么提交不了呢, 说是主题不能为空,我都写了,不会是不让发吧

作者: tktktk    时间: 2011-4-22 16:21

希望论坛的朋友能够多多转发一下报道链接,天涯论坛那,各大娱乐论坛
多多益善。让大家知道在中原郑州,有一个女孩想请刘德华吃饭,感谢他为9300万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所做的善举。
南京晨报报道:请了南京医生吃饭 “乙肝先锋”还想约刘德华
  http://news.longhoo.net/2011-04/21/content_5390974.htm

杨子晚报报道:乙肝海归取名锄草立志消除歧视 欲请刘德华吃饭

  http://edu.qq.com/a/20110421/000202.htm

现代快报报道:和7位医生共进午餐后 她还想请刘德华吃饭
  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1_04/21/5876302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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