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你走进维权版的目的明确吗 ? [打印本页]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9 15:38     标题: 你走进维权版的目的明确吗 ?

本帖最后由 1960215 于 2011-11-9 08:18 编辑

作为一个人,身处某一城市,当受到隐私被侵犯,面临直接或间接歧视的时候,是孤独的,当一个城市中的乙人都选折了躲避\忍让,只有一个人投诉时,我们才可以真正体会到"弱势"的含义.品尝被踢皮球的无奈.当年我满怀希望来到论坛寻求帮助,那时的战友真正无愧"战友"二字.614老师和人权至上连续几天帮着修改投诉信,,接下来就是投诉...向国家部门依法发邮件\信件反映,,,大家;我们每个人都怀着同一个心态:“积极争取,促使国家政策出台”.努力中我们迎来了,<食品安全法事实条例>修改,迎来了三部委通知.了解了分散在全国各地的一个人的力量就是一条虫,每个人做为个体面对着受害时都是相对弱势的,在维权版人多力量大的道理.
维权版是维的什么权?是为了某一个受害人还是为了促使国家出台或修改法律重要?
答案是确定而明确的,前者是为一人\后者是为群体,孰轻孰重?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9 15:39

本帖最后由 1960215 于 2011-4-11 08:13 编辑

如果专门到这里打听“哪里不歧视?”或求救的的,可以这样说:在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保护个人身体隐私的情况下,一切皆有可能!今天这个地方、这个人不歧视,明天呢?复辟就在别人的一念之间。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保护,靠别人的施舍,休想安度一生。就算今天有人帮你暂度难关,可明天,,后天怎么办?你能确定在这里永远会得到帮助?你能确定别人会一直施舍[用人单位自觉不查]?
试看维权版;那些打探消息的\求救的,一旦目的达到还有几人留下来争取法律?这种人也是战友?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9 15:40

本帖最后由 1960215 于 2011-4-29 14:46 编辑

                                                




                                     为什么走进维权版?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9 15:41

本帖最后由 1960215 于 2011-10-18 14:52 编辑

大家一道依法争取一部法律条款,无论是通过新法还是修改法律,使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在遭遇用人单位强制体检时就有权诉诸法律,在隐私泄露之前就有权堂堂正正的用法律讨公道,而不是在隐私泄露后再去"维权"!
能作到这一点只有一条路: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9 15:42

本帖最后由 1960215 于 2011-10-18 14:54 编辑

能作到这一点只有一条路:


人权至上新思路:"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 进行修改,或者建议国家出台反就业歧视法。
明确:“除按卫生部核准的项目可以对劳动者进行入职体检外,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劳动者进行其他体检或获取劳动者健康信息。"
同时将违规处罚由一千元以下”改为“十万至五十万元”。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9 16:54

如果非要在:“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劳动者进行其他体检或获取劳动者健康信息”或:“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劳动者进行乙肝检测或获取劳动者乙肝检测信息”之间选出一个维权目标的话,我宁愿选择前者!
作者: 晋文公    时间: 2011-4-9 16:54

1960215 发表于 2011-4-9 15:42
人权至上新思路:"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或者建议国家人社部对 ...

嗯,严重同意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9 16:55

本帖最后由 1960215 于 2011-4-9 16:56 编辑




                                             后者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1-4-9 19:53

本帖最后由 areuok 于 2011-4-9 19:54 编辑

我们不谈歧视!不谈医学!只谈公民权利!
没有第一步就不会有第二步第三步!就是第一步错了,我们才会遇到第二步的问题。

作者: 20071155    时间: 2011-4-9 21:23

我顶
作者: 维权马甲    时间: 2011-4-11 08:01

躲过一时,躲不过一世。。。。
作者: 小生新人    时间: 2011-4-11 19:20

为了争取平等的权利而来
作者: kalengreenliu    时间: 2011-4-12 09:26

要拿铁锤将生命的枷锁打碎
作者: 维权马甲    时间: 2011-4-25 14:43

kalengreenliu 发表于 2011-4-12 09:26
要拿铁锤将生命的枷锁打碎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4-29 14:50


作者: 维权马甲    时间: 2011-4-29 15:00

本帖最后由 维权马甲 于 2011-4-29 15:02 编辑

只要遭遇用人单位强制体检时就有权诉诸法律,在隐私泄露之前就有权堂堂正正的用法律讨公道,
作者: 维权马甲    时间: 2011-4-29 15:06

本帖最后由 维权马甲 于 2011-4-29 15:06 编辑

大家一道依法争取一部法律条款,无论是通过新法还是修改法律
作者: 一字    时间: 2011-4-29 16:25

对,谈公民权利,谈隐私保护!
作者: 笔笔爱人民    时间: 2011-4-29 19:09

为自己的利益走进这里的呗,还能有什么原因?
作者: springa    时间: 2011-4-29 21:11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1-4-30 17:01

中国人的奴性太重。
作者: hqhuqiang    时间: 2011-4-30 21:29

说的太好了,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维护属于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没有杀人放火,没有贪污腐败,没有危害别人,我们问心无愧,为什么要过着躲躲藏藏的日.团结起来,大家一定要想办法团结起来!
作者: 一字    时间: 2011-5-3 17:39

值得深思,顶起。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10-18 10:15


作者: 维权马甲    时间: 2011-11-3 14:54

1960215 发表于 2011-4-9 15:41
大家一道依法争取一部法律条款,无论是通过新法还是修改法律,使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在遭遇用人单位强制体检时 ...


作者: 维权马甲    时间: 2011-11-12 07:56

1960215 发表于 2011-4-9 15:41
大家一道依法争取一部法律条款,无论是通过新法还是修改法律,使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在遭遇用人单位强制体检时 ...


作者: 坚持到底!    时间: 2011-11-14 21:54

顶反就业歧视法
作者: 沉睡的狼    时间: 2011-11-15 07:48

值得深思,顶了!!!
作者: alm456    时间: 2011-11-19 11:35

1960215 发表于 2011-4-9 16:54
如果非要在:“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劳动者进行其他体检或获取劳动者健康信息”或:“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 ...


作者: haa123    时间: 2013-7-8 07:19


作者: haa123    时间: 2015-6-1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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