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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公司仍然在就业体检中违规查乙 [打印本页]

作者: xysa2009    时间: 2011-3-10 00:51     标题: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公司仍然在就业体检中违规查乙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公司作为中石油的子公司,仍然在就业体检中查乙肝两对半,不管是肝功能是否正常,只要是乙肝大三阳或者小三阳,一概拒绝录用。每年的年度体检中,强行进行乙肝两对半检测,一旦是阳性,马上开除。我是一名受害者,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公司总经理王铁军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党委书记苟量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勘探事业部文

国际安〔201016


            





关于国际业务员工境内健康体检的通知


各部门、各境外机构、深海业务经理部:

为及时发现和积极预防各种疾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现就国际业务员工境内健康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人事工资关系在国际勘探事业部的员工;

2、由国际勘探事业部聘用的临时季节性用工(包括有偿解除合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以及在国内工作的外籍员工);

3、由国际勘探事业部从公司各单位借聘、在国际项目工作的员工(不含一体化员工)。

二、相关部门职责及体检指定医院

1
、国际部HSE部是员工体检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联系并组织集体体检;制订(或修订)体检相关规定和体检标准;并就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向管理层提出建议。

2、东方公司第二医院是国际业务(不含深海业务经理部)员工体检和复查的定点医院,并负责为每位参检员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国际部深海业务经理部员工定点体检医院是天津泰达医院,深海业务经理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国际部HSE部负责监督。


3、国际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聘用人员体检,HSE部提供协助。


4、根据国际项目需要,国际部作业部负责安排员工到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体检和预防接种(船队员工由深海业务经理部安排在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体检和预防接种),以取得《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和《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5、《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的体检结果不能替代国际业务人员年度内的境内健康体检。

三、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

1、年度健康体检项目:一般检查、心电图、胸片、腹部B超、血十一项、血型、尿十项、血糖血脂、肾功能、肝功能、乙肝两对半、血流变综合测试、纤维蛋白原、眼底检查,女性加妇科检查。

2、依据第二职工医院2010年体检部分项目费用的调整,对体检项目和费用标准修订如下:妇科检查中乳腺红外线改为乳腺钼靶检查、妇科图片检查改为TCT(宫颈液基细胞检查)。修订后的体检费用标准是:男425元、女625元。此体检费用标准只限定于员工的体检。

3
、新聘员工体检项目:在上述年度常规体检的基础上,增加头颅CT、心脏彩超、癌胚抗原 (CEA)、甲胎蛋白 (AFP)、前列腺特异抗原(PSA)(男)、颈椎摄片(正侧位)、脑超(TCD)等7个项目。体检费用:男性1047元,女性1008元。

四、新聘用人员体检流程

1、新聘人员先在人力资源部领取“新聘用人员体检通知单”,持此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及一张1寸彩色照片,及时到公司第二职工医院体检中心按照规定项目进行体检。


2、体检中心将根据体检结果对新聘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将书面结果于体检后7个工作日内传回国际部HSE部,HSE部负责将体检结果通知国际部人力资源部。体检合格方可被录用。

五、从事国际业务人员年度体检安排

1、体检频次每年一次,按自然年计算。自然年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进行年度体检的人员必须在完成体检并确认身体状况适合后再考虑派出国外工作。


2、完成体检后,体检报告的原件由员工自行领取和保存,公司第二职工医院负责将员工的体检结果输入健康档案数据库,供HSE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查询管理。


3、年度体检发现异常,需要进一步复查或追加其他检查项目者,经HSE部书面同意后,可继续在公司第二职工医院体检中心或公司第二职工医院指定的相关医疗机构完成相应的检查,费用由HSE部统一结算。


4、年度体检结果显示健康状况不能满足境外岗位需要及所在国入境要求的,该员工将暂缓派往境外项目工作,其体检结果由HSE部通知作业部,并抄送人力资源部。


5、因故连续两年以上未赴境外工作的人员,再次出国前,需按照新聘员工体检项目重新体检。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国际安字〔2009〕1号文件作废,员工健康体检各项安排以本通知为准。

七、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在国际部HSE部。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健康
管理
通知


送:部领导,各总师,HSE部。

国际勘探事业部办公室
2010223网发



作者: 我随心动    时间: 2011-3-10 06:31

新手导航-论坛精华好贴链接列表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84168-1-1.html
欢迎, 你已经是正式会员了
作者: wt21    时间: 2011-3-10 10:04

保存证据,打电话,发邮件投诉!
作者: 劲舞人生    时间: 2011-3-10 16:35

根据国家现有的法规政策,结合您现在的具体情况,很显然用人单位违反了国家禁止检测乙肝标志物的规定,以乙肝携带为由拒录的歧视行为侵犯了您的平等就业权,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及时收集证据,在与单位的沟通过程中采取拍照、录音等方式取证,进而可到当地的卫生局或者人保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他们进行举报、投诉,甚至到法院起诉。
通过不同形式的维权活动,您不仅可能得到一笔应有的赔偿,这也是对违规医院和企业的一种惩罚,而且会增加反就业歧视经验,避免再次遭受歧视。不少战友在收集到证据后通过与单位沟通、交涉,单位同意录用了,包括TCL公司、天海集团等。一些战友在收集到证据后投诉医院至卫生部门,投诉单位至劳动监察大队后,得到了被投诉单位的赔偿,被投诉单位也往往被通报批评或罚款,媒体上也有不少相关的报道。
楼主可下载《就业反歧视维权手册》作为取证、维权、索赔参考,下载地址是http://www.hbvhbv.name/files/Guide2009v7.doc  
如果您遇到法律上的疑问或援助需要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爱肝连线”0371-67956079,我们有专门的法律助理为您解答,也可把事情经过以及相关证据发到反歧视邮箱[email protected] 我们会竭尽所能为您提供帮助。

作者: xysa2009    时间: 2011-3-10 18:09

谢谢大家的关心!我已经就此问题专门向公司主管体检的领导反映过,但他们说这是公司的政策,不会轻易改变的。我也向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投诉过,但因为东方地球物理公司是大型垄断国企,地方政府不作为,根本不敢管。欲哭无泪。。。。
作者: xysa2009    时间: 2011-3-15 04:27

有人帮帮我吗,好无助。。。。
作者: xysa2009    时间: 2011-3-15 19:46

走投无路了,我该怎么办?敢问路在何方?
作者: 劲舞人生    时间: 2011-3-21 10:31

建议:行政起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楼主可下载《就业反歧视维权手册》作为取证、维权、索赔参考,下载地址是http://www.hbvhbv.name/files/Guide2009v7.doc   如果您遇到法律上的疑问或援助需要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北京益仁平中心“爱肝连线”0371-67956079,我们有专门的法律助理为您解答。
作者: 正义何在    时间: 2011-3-21 12:26

本帖最后由 正义何在 于 2011-3-21 12:28 编辑

再大的企业也有主管部门!市一级管不了了的话,你可向省一级的投诉!省一级管不了的话,你可以直接向中央级的投诉!
莫为逃避找借口,要为成功找方法!
国资委、国务院、人保部、纪委等等,或者其它的渠道等等,只要你能想到的、能找到的,统统发投诉邮件,会没用吗?

作者: 一点一滴123    时间: 2011-3-21 18:48

不能帮助你,只能给这两个大人物做了科普,举手之劳的维权,[attach]207625[/attach]希望您以后多参与。
作者: 一点一滴123    时间: 2011-3-21 18:52

[attach]207626[/attach]
作者: 0536    时间: 2011-3-28 01:06

回复 xysa2009 的帖子

既然有这个扫描件,就要投诉啊!
公司不说了么,这是公司政策不能轻易改,但不是坚决不能改。
国企领导最怕的就是上级指示,你让他平级或下级去修改已经成文的规定当然不太现实。
但是可以找上级领导啊!!反应到中石油总部,不行就反应到中央政府。大企业要带头贯彻国家的政策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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