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我能不能考警察? 求助救助 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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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草痕
时间:
2011-3-9 20:16
标题:
我能不能考警察? 求助救助 帮帮我
09年我应届毕业那年以绝对的优势考上了我们市公安系统某警察岗位,体检的时候因为是乙肝病原携带者,我抱憾的失去了.是对我莫大的打击.感觉天塌下来了.没有精神支柱,我整天崩溃的不能自我.一切都没有了,曾经那么的努力.
今年2011我想考公务员,可是顾虑重重,因为我看到:国家文件
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自《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以来,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为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满足部分国家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的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特殊标准》)。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原人事部和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即行废止。本通知下发后,所有职位录用公务员体检均使用本通知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现将《特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1.《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 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此件主动公开)正文内容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I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附件1:体检特殊标准操作说明
1.体检医院与医务人员在体检前应明确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及项目。 2.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 3.考生体检前,必须详细填写报考职位。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6.色觉检查: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用俞自萍等人编印的《色盲检查图》,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检查时考生双眼以距离图面60-80cm为标准,不得使用有色眼镜,考生须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 7.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方法:(1)检查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2)检查者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3-5秒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找出该种颜色。以上两种方法也可交替进行。 8.色弱者不合格的职位,色盲者也不合格。 9.嗅觉检查: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者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均不能辨别者为丧失。 10.嗅觉迟钝者不合格的职位,嗅觉丧失者也不合格。
11.只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
原检查。
12.文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 13.肢体(包括脊柱)功能障碍: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永久性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 14.本体检标准中有关数值的表述方法:凡用“低于…”词表述的,不含该数值本身。 11条说的只有特警才可以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的,是不是基层民警也在此行列.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不能报考???????我希望你们能帮帮我,我需要你们的帮助,我真的需要你们的帮助
09年我的肝功能是正常的,所以我为了确实自己前前后后就做了6次体检,那是黑暗的日子,那时候我都不知道有肝胆相照这个论坛,我一直一个人很煎熬的期待老天的垂怜,因为那时候我感到自己是那么的优秀,在所有人的期待中是优秀的种子,可是自从我体检出来没过关,所有的人都躲着我,你懂吗,那种精神的煎熬,我天天都哭好几回,因为没有人能拉我一把,而且由于家里爸爸妈妈也没有经济什么都是靠我自己拼搏的,本来很想考研,后来横下心同时考取了两个省的公务员,就差体检了,念大学几年的钱都是借的,妈妈还等着我出来工作稳定后还钱亲戚,可是我最后因为体检,那是我一块永不能结痂的伤疤,身边的一个最好的朋友知道我体检结果后就不但不帮我安慰我,我向她求救她还发短信骂我,打击我,说了很多很难听的话,~~~~那是一段四面楚歌的日子,我仿佛从天堂到了地狱~~~也许那时候我最多的想的不是自己,命运怎么可以如此抓弄一个那么努力那么上进的人,深深地改变了我对身边很多人的看法~~~~~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来的,~~~~09年 10年末我在一本青年文摘里无意中知道有一个乙人的温暖论坛,第一次打开,我看着里面的每一篇文章,失声痛哭起来,后来以至于我不敢打开这个论坛,因为我看到大家在说着自己的困惑和遭遇的时候,我真的可以理解那种无助的心情,所以我都会看着看着眼泪就下来了~~
后来我自己努力的找工作,我所在的公司要体检,我就自己辞掉了,我害怕医院,每次踏入医院的大门我的心情都会莫名的感到紧张,腿突然就软了,全身有些颤抖,我害怕~~~也许因为这些打击的太多了~~
今年2011年的公务员考试开始报名了
可是我心里很害怕,真的我无法用言语来表达自己的复杂心情和那种孤独无助的心情,我在想我会不会在努力后会不会得到以及想要触及的彼岸
我需要你们的帮助,真的,告诉我该怎办,我突然难过的迷茫
从09年带着四面楚歌的伤,一直生活在这样的抱憾里,没有人知道表面坚强的我,开怀大笑的,看起来强势的我,其实,在不经意的每一个场景我都会突然地潸然泪下
我不想家人担心,更不想自己建立的友谊因为自己的状况离自己而去
作者:
风雨不动
时间:
2011-3-9 20:53
不是特警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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