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件同时引起了卫生部的高度重视,今年1月,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专门就此事件对媒体发表谈话表示支持。近日,卫生部又发布了新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再次重申乙肝“禁查令”!
雷闯作为一个学生,在学习之余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维权工作,又要维权,又要接受大量的采访,而且面临着被打击报复的人身风险,非常地不容易。希望大家都来支持他!
大家可以为雷闯捐款,资助他更好的开展维权工作。
账 号:工商银行6222021001037820757(借记卡)
户 名:雷闯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交大支行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
2011-02-12 11:10:03 来源: 卫生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来有媒体报道,一些企业和单位在招聘时变换手法,变相强迫应聘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甚至侵犯应聘者的隐私权。为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权利,现就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平等就业权利的高度,认识就业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重大意义,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38号),坚决纠正不符合通知要求的行为。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对非就业体检,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医疗机构除应当妥善保存好受检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外,还应当制发独立于常规体检报告的乙肝项目检测结果报告。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就业体检报告或者其他体检报告,无论体检费用是由受检者本人承担还是由受检者所在单位承担的,一律由受检者本人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领取。
四、体检报告应当完全密封,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本体检报告仅限受检者本人拆阅。
五、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收到的违规开展乙肝项目检测的投诉、举报等,要调查核实。凡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二 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本文来源:卫生部网站 )
=========================================
“乙肝斗士”雷闯实名举报 广州一医院被暂停体检服务
2011年01月25日 来源:山东商报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11_01/25/4432443_0.shtml
违反国家规定,在入职体检中暗中协助用工单位检查入职人员乙肝状况,并教唆用工单位如何规避风险,广州市电力一局医院将为此付出代价。昨日,曾在去年12月22日实名举报该医院的“乙肝斗士”雷闯收到通知,该医院将受到暂停开展体检服务的处罚,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记者 陈学超
医院违规暗查乙肝
自领到我国发给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食品从业健康证起,雷闯一直致力于乙肝领域的维权工作。去年12月,一则网帖引起了他的注意。帖子称,广州市电力一局医院为各个公司暗中检查乙肝项目,并且由医院一名医生,用邮箱将体检结果发邮件告知公司。对于有体检者因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不合格的,医院还告诉公司“体检结果无需公司告知本人,将由医院亲自向体检者解释”。该网友还公布了该医生的邮箱截图,以及由该医生发给各个公司的体检结果。
“政府早已经禁止在招工、用工过程中开展乙肝体检,没想到竟然有医院在暗地里检查乙肝,并将体检结果通过私密方式告知用人单位”。雷闯随即实名举报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暗查乙肝。昨日,雷闯收到广州市卫生局的通知,称已作出对暗查乙肝医院暂停体检服务的决定,希望雷闯去取最终结果。对此,雷闯表示自己将于今日上午前往广州市卫生局。
举报人雷闯称处罚给力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雷闯称虽然还未拿到最终的书面处罚决定,但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知的结果已经“非常给力”,自己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为此,在今天前去取最终结果时,自己将会给广州市卫生局赠送“给力”锦旗。
不过,在取完结果之后,雷闯还将马上赶到广东省卫生厅继续他的实名举报之路。“从我搜集的证据看,广东省范围内查乙肝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现象。我继续集中举报广东省各地医院查乙肝,引起广东省卫生厅的重视。”
26日,雷闯还将向全国所有三级(包括甲、乙、丙)及主要医院寄信1300封,将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查乙肝被暂停体检服务的处理结果寄给这些医院,呼吁全国医院真正做到禁查乙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