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广州查乙肝36:举报医院暗查乙肝促使卫生部发文 [打印本页]

作者: 狗蛋    时间: 2011-2-12 13:58     标题: 广州查乙肝36:举报医院暗查乙肝促使卫生部发文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5:17 编辑

广州查乙肝36:举报医院暗查乙肝促使卫生部发文

卫生部发再多不给力的文件,永远也不会给力

    刚从网上看到新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看来我举报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暗查乙肝,广东省卫生厅、广州市卫生局给力查处,媒体广泛关注,已经引起了卫生部的关注。

    这次能举报医院暗查乙肝能引起卫生部的关注,卫生部的对于消除乙肝歧视的坚定态度值得我们肯定,但是我想说的是,这个文件的出台,只是多了一张手纸,一个被各级医疗部门拿去擦屁股的手纸。

    我这样的态度不无道理,今日又有媒体报道称《逾六成国企入职仍查乙肝 三成企业明显歧视》(http://edu.qq.com/a/20110212/000025.htm)。我想如果国家不是发了一个又一个没用的规定,而是只发一个能有实际约束力的文件,我想也不会仍是现在的局面?

反思

    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反思,乙肝病毒携带者要反思在在碰到查乙肝的时候是否向政府部门举报;公司、医院反思是否遵守了国家的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反思是否很好的接受了群众反应的情况,并是或否重视;卫生部、人社部应该反思,你们所制定的规定是否约束力。

行动

    我一人之力无法解决整个中国的乙肝问题,希望大家一起加油。同时,也鼓励各地战友,特别是广东省内的乙肝战友在入职或福利体检时若被查乙肝,一定注意收集证据,然后向当地卫生局举报,如果当地卫生局不予处理,我就打电话让卫生厅去处理。


【雷闯休学一年,DV记录乙肝历史。附:为何我要休学一年】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44056-1-2.html

【关注雷闯博客,关注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暗查乙肝事件】

http://blog.sina.com.cn/leichuang1987

【我将每天多次更新微博,关注雷闯微博,关注雷闯的状态,】

http://t.sina.com.cn/leichuang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11-02-12
11:07:32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zcfgs/s7846/201102/50615.ht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来有媒体报道,一些企业和单位在招聘时变换手法,变相强迫应聘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甚至侵犯应聘者的隐私权。为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权利,现就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平等就业权利的高度,认识就业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重大意义,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38号),坚决纠正不符合通知要求的行为。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对非就业体检,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医疗机构除应当妥善保存好受检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外,还应当制发独立于常规体检报告的乙肝项目检测结果报告。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就业体检报告或者其他体检报告,无论体检费用是由受检者本人承担还是由受检者所在单位承担的,一律由受检者本人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领取。

四、体检报告应当完全密封,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本体检报告仅限受检者本人拆阅。

五、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收到的违规开展乙肝项目检测的投诉、举报等,要调查核实。凡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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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2-12 15:10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1-2-12 15:17

谢谢狗蛋!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1-2-12 15:17


作者: secr    时间: 2011-2-12 15:23


作者: canary    时间: 2011-2-12 15:36

是的,雷闯,感谢您!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去争取对乙肝的歧视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1-2-12 15:53

感谢雷闯!
作者: 晓阿山    时间: 2011-2-12 15:55

写信和邮件--给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和广电总局等新闻媒体单位…打击漫天飞的违法乙肝广告,加大科普力度。如果这样执行,比征人吃饭好几百万倍。
作者: 威廉梦想    时间: 2011-2-12 16:06

行动起来,遭遇歧视就行动起来维护权利!!!
支持雷闯!!
作者: 锄头    时间: 2011-2-12 16:10

这个文件的出台,只是多了一张手纸,一个被各级医疗部门拿去擦屁股的手纸。

同感!
作者: ghzhq    时间: 2011-2-12 16:14

手机报也收到了新闻短信
作者: mons    时间: 2011-2-12 17:48

手机腾讯网上,凤凰网都有i,里面辩论的挺厉害的,希望都去支持下
作者: mons    时间: 2011-2-12 17:49

看前几条不错,一到处罚了,心有凉了
作者: 古树    时间: 2011-2-12 17:54

主要是体检背后的利益集团太庞大了。。。
作者: 或许成功    时间: 2011-2-12 18:12

谢谢闯爷!!!!希望我们的努力能早日成为现实!!!
作者: yumen123    时间: 2011-2-12 19:40

特意注册号来谢谢勇士!!!!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11-2-12 20:10

牛啊,又来了个文件,同比去年稍微好些了

作者: 西门吹雪615    时间: 2011-2-12 20:13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这条还算有进步的
作者: 胜利为止998    时间: 2011-2-12 20:13

谢谢狗蛋!
作者: bluedogps    时间: 2011-2-12 22:32

感谢!
作者: 马太效应    时间: 2011-2-12 23:13

真的很感谢你
作者: 苹果有农药    时间: 2011-2-12 23:15

looks good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1-2-12 23:22

本帖最后由 日剑 于 2011-2-12 23:23 编辑

兔子年开门红!!再次谢谢雷闯为1。3亿人民所作的努力!
作者: stlx    时间: 2011-2-12 23:26

一个家长(卫生部)看见被自家孩子(医疗机构)欺负(查乙肝)过的小朋友(乙人)找上门来说礼,找公道。由于实在礼亏(自己说话不算话),就当着外人(公众媒体)的面狠狠地批评了自家的孩子,据说还打了几下(简单地通报批评了一下)。
可当外人一走(时间一过),这个家长就对孩子说:“孩子,以后自家的事该做还要做(查乙肝),多捞点实惠,不过要披上合理的外衣,不能总让外人(公众媒体)说三道四,只要你爷爷、奶奶(中央政府、全国人大)不设家规(立法),就不会把你赶出家门(取消你的从业资格)。平时我会发布点假广告来帮助你的”。
于是过去的故事(乙人遭遇的苦痛、不公)又在不远的将来再次发生了……

作者: chanjy    时间: 2011-2-12 23:48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1-2-13 00:43


作者: 清风徐徐    时间: 2011-2-13 10:15

谢谢雷闯!
作者: tlz1016    时间: 2011-2-13 10:20


作者: 家园桥    时间: 2011-2-13 10:29

感谢雷闯锄草等英雄!同时建议继续扩大影响,给当权者压力~~
作者: 牛坚强    时间: 2011-2-13 11:33

首先要感谢雷闯努力的实干,取证,申诉,寄信,引发了通知的形成。战友们都感谢他。气愤容易,实干难,找准方向有目的的实干更难。
作者: as100200    时间: 2011-2-13 11:38

支持,支持!!!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1-2-13 12:07

感谢雷闯实名举报
任何一股力量都不可忽视,乙肝维权还远没有结束。
本人认为,一是要成立破解邮箱密码的队伍,对可能存在暗传乙肝信息的医疗机构予以打击。
二是能有人支持起诉不作为行政部门的人物出现,曾经有随风起诉昆山相关行政部门不作为,但论坛反响不大。
作者: 永远的beyond    时间: 2011-2-13 12:45

怕是怕和去几年发的那个通知没什么两样
作者: 晓阿山    时间: 2011-2-13 17:18

stlx 发表于 2011-2-12 23:26
一个家长(卫生部)看见被自家孩子(医疗机构)欺负(查乙肝)过的小朋友(乙人)找上门来说礼,找公道。由 ...

再次发生是必然。他们会说是偶然。
作者: as100200    时间: 2011-2-13 18:38

觉得本版应将 卫生部的发文  置顶一阵子
作者: as100200    时间: 2011-2-13 18:39

觉得本版应将 卫生部的发文  置顶一阵子
作者: 断崖人    时间: 2011-2-13 19:32

狗蛋 发表于 2011-2-12 13:58
广州查乙肝36:举报医院暗查乙肝促使卫生部发文卫生部发再多不给力的文件,永远也不会给力    刚从网上看到 ...

后段很重要!!!!!!!!!!!!!!!!!!
作者: 家园桥    时间: 2011-2-13 19:42

过了一年又一年,政府年年忽悠咱,再等 N 年~~
作者: 并不和谐    时间: 2011-2-13 21:43

这部通知的出台时雷闯的功劳啊,现在要推动国家立法,反就业歧视法
作者: mascot    时间: 2011-2-14 10:35


作者: windless_li    时间: 2011-2-14 13:29

雷闯辛苦了。
作者: innocence-lee    时间: 2011-2-15 08:25

关键在大家,遇到问题不要回避,努力维权是唯一出路。
作者: lixiang1988418    时间: 2011-2-15 11:57

大家都区支持雷闯
作者: huangyuanlang    时间: 2011-2-15 22:03

卫生部与卫生间是一个部门,里边全是废物
作者: 幸福的苦命人    时间: 2011-2-18 10:13

同感,再多的文件发布,如果在违反后没有相应的严惩措施,都如同手纸
作者: 小雨点365    时间: 2011-2-19 00:58

谢谢
作者: 叶子猪    时间: 2011-2-21 16:14

谢谢狗蛋。感动得快哭了。
作者: 病毒是瘟疫    时间: 2011-2-26 14:44

我的体检报告乙肝那项不是独立的,而且还在报告上写着什么建议个人消毒隔离的话,我问医生,医生说那话说得是有临床症状跟肝功能异常者才需要,不是说得我,那既然不是我,为什么要出现在我的报告里呢,我需不需要维权啊,他们这样做对吗?我男朋友跟家人就是因为这句话把我赶出来了,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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