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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卫生局对电力医院的处理,有很多模棱两可的地方 [打印本页]

作者: 生存权利    时间: 2011-2-10 00:36     标题: 广州卫生局对电力医院的处理,有很多模棱两可的地方

本帖最后由 生存权利 于 2011-2-10 22:47 编辑

针对广州卫生局对电力医院的处理,雷闯已经提出了三条疑问,goodbridge等战友也有很多的分析。我对这个事件的关注不够持续,还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从报道中摘引的《对电力医院的通报》,更是看得云里雾里,莫非这就是他们想要的效果?先列几条,与战友们探讨。

1、“经调查,发现该院存在以下违规执业行为:该院于2010年7月至12月期间,违规对广州超智精密制品有限公司、广州丸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广州长霖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1086名职工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并将结果提供给职工所在公司。体检中心业务员陈秋英、司机陈志绍分别伪造依利安达(广州)电子有限公司《乙肝检查申请书》2135份和广州超智精密制品有限公司《乙肝检查申请书》139份。”

——电力医院向前面三家公司提供违规检测,责任人姓甚名谁?难道想借用后两家公司的替罪羊陈秋英、陈志绍鬼混过去?

2、“对该院的违规行为向广州地区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二、暂停该院的体检业务,责令该院限期整改;三、责令该院对相关负责人给出相应处理意见。”

——左一个“相关”,右一个“相应”,这种模棱两可的官话,太侮辱草民的智商了。

作者: 家园桥    时间: 2011-2-10 09:00

当权者乃太极高手~~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2-10 10:02

说不定“陈秋英、陈志绍”是虚构出来的两个人物。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2-10 10:35

体检中心业务员陈秋英、司机陈志绍分别伪造依利安达(广州)电子有限公司《乙肝检查申请书》2135份和广州超智精密制品有限公司《乙肝检查申请书》139份。”这句话是神马意思?
作者: 欢欢520    时间: 2011-2-10 17:27

我觉得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才好,否则所有医院都有恃无恐了。就目前的情况看,并未取得预期的震慑效果。
作者: pmqs2008    时间: 2011-2-11 17:22

雷闯已经说了,广东省卫生厅已经准备全省通报批评电力一局医院
作者: fax    时间: 2011-2-11 17:25

很给力,什么时候宁波北仑也来像那广东一样来整顿一下多好哦,我们这些战友就好找事做了哦,
作者: mons    时间: 2011-2-11 20:26

啥叫伪造,事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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