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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都社论:期待反乙肝歧视走向全面胜利 [打印本页]

作者: KITTY苗    时间: 2011-1-28 18:55     标题: 南都社论:期待反乙肝歧视走向全面胜利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6:02 编辑

南方都市报   广东电力一局医院为多个企业暗查乙肝项目,并打包检查结果,以电邮形式通知企业。此违规行为被举报给卫生部门后,广州市卫生局日前作出处罚决定:暂停广东电力一局医院的体检业务,责令该院对相关科室进行限期整改。这一惩罚结果还将通报给广州地区的医疗机构。据悉,这是全国第一张医院暗查乙肝罚单。有省政协委员建议同时惩处涉事企业,从源头上制止歧视。
  从暗查乙肝事发到如今的处理结果,可谓有了较为圆满的结局。举报人抗议对乙肝人群的就业歧视得到了主管部门的重视,而没有被推诿卸责。医疗主管单位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待歧视报警,依照相关规定惩戒违规检测,不仅维护了法规的尊严,更重要的是还给涉事人一个公道。长期以来,乙肝人群争取合法权益的要求屡遭打击,广州的这一胜利案例起到了振奋人心的作用。
  广州在反乙肝歧视上的突破,不能不感谢举报人雷闯的执着。很多时候,在维护特定人群的正当权利方面,确实需要有人站出来,对侵权方大声说不。当然,在先行抗议者的背后,是数量庞大的乙肝人群,他们也是不可小觑的力量。反乙肝歧视是这样,反艾滋病歧视也是如此。即便在反对歧视的过程中,大多数时候并不尽如人意,但希望广州的突破能鼓励更多的人。
  从医学上说,该如何正确对待乙肝人群早有科学定论。然而受限于某种流传已久的错误认知,将类似乙肝这样的人群当做危险人群。在这样无知的认识下,出现了一种试图将这些人群隔离出去的想法和做法。实际上在歧视的背后隐藏着划清界线的自保动机,在就业就学等方面设置障碍。无知者把自身的行为建立在恐惧之上,连带着拖累更多的人,甚或影响他们的人生。
  具体到禁止暗查乙肝,国家早有明文规定,但令行而禁不止。广州市卫生局在此事上的反应作出了榜样,理应给予企业和医院一记警告。相较于长期以来医学检测环节对乙肝人群的歧视,尽管无法期待这一警示能扭转整体的歧视态势,但其标志意义不可轻忽。广州市卫生局也表示,将继续彻查其他被举报医院。希望这样的清查行动持续,不止于就事论事的查处,还能发挥日常化的遏制功能。
  正像某些论者所言,在默许歧视的举动下有着利益联盟的影子,这让反对疾病歧视的人们面临着巨大而长期的挑战。说到底,医疗机构也是按需供应对乙肝等人群的“歧视”。就业就学等社会机构的歧视动因一日不除,就还会有医疗机构违规操作。因而在惩罚医疗机构的同时,劳动保障等部门也不该沉默,而要联合起来反制歧视,给予企业或单位与歧视行为对等的惩罚。
  性别歧视、乙肝歧视、艾滋病歧视……诸如此类,相关人群每一次的权益遭损,都会助长冷漠的社会心态。长此以往,往往树无知为明智,立歧视为防范,用割裂人群的办法求取自私的平安。广州开出全国首例乙肝暗查罚单,也当在社会层面造成正确观念的传播。在这里,赢得抗争事例本身就相当于启蒙。谁说启蒙已经完成了呢?至少在反对权利歧视上尚需不懈努力。
  以公共立场思考这张罚单的意义,可以加深对歧视固有恶性的理解。歧视会削弱权利诉求,表面上是将人群分为三六九等,而实质上就是反人权。没有比这更清晰的对人人平等原则的侵犯了。推而广之,歧视结成恶之花,然后再以隔离的思路采取不公正措施,由此固化下来的何止权益,连人本身都被看轻看低了。广州已经开了正确的先例,由点及面的反歧视胜利仍待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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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家园桥    时间: 2011-1-28 22:29

歧视的源头在于当权者手里~~
作者: 团结进步    时间: 2011-1-28 23:29

目前负责企业招聘的是人力资源部。很多辞退乙携的行为和他们有直接关系,所以从制度上加强对他们进行管理非常重要!国家应该建立人力资源从业资格注册登记制度,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偷查乙肝的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给予吊销从业资格,终生不能从事相关职业,并且给予企业巨额罚款。

作者: 威廉梦想    时间: 2011-1-29 11:36

我支持团结进步的观点
作者: z0h0k    时间: 2011-1-29 13:06

胜利了吗?
用人单位被处罚了吗?
体检医院关门了吗?
体检医生失业下岗了吗
作者: 欢欢520    时间: 2011-1-29 13:29

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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